近日,酒泉市敦煌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巡回审判、上门调解便民优势,成功批量调处6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系列案件,把司法服务搬到群众家门口,高效暖心就地化解批量金融矛盾,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金融纠纷基层治理中落地生根、见行见效。
此前,敦煌市七里镇辖区多名借款人因个人生活及生产经营周转需要,向某银行申请借款,并依法签订借款合同,双方对借款金额、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利息计算及违约责任等权利义务内容作出明确约定。合同履行期间,受市场波动、资金周转困难、生产经营承压等因素影响,多名借款人未能按期足额清偿借款本息。银行先后通过电话提醒、上门沟通、书面催告等多种方式开展催收工作,均未取得实质性成效。为维护自身合法金融权益、规范信贷秩序,银行将多名逾期借款人一并诉至法院,要求还本付息,并继续承担后续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足该批案件事实相近、争议类同、问题集中的系列案特点,坚持调解优先、法理相融办案理念,摒弃简单“一判了之”的机械办案模式。为最大限度便利当事人、减少群众往返奔波,切实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法院创新采用巡回审判+上门调解模式,下沉乡镇一线开展就地调处工作。承办法官集中梳理批量案件事实、逐一核查证据材料、厘清各方法律关系,精准把握金融机构维权诉求与借款人履约困难的双向痛点。法官结合金融纠纷审理特点研判,若简单一纸裁判结案,虽能从法律层面定分止争,但极易激化双方对立情绪,不仅不利于辖区金融生态稳定,还会对涉案群众个人征信、生产生活造成长期负面影响,无法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根源性化解。
为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金融效果最大化,承办法官依托巡回审判现场,集中开展系列案专项调解工作,双向发力化解纠纷。一方面化身“法律讲解员”,面向多名借款人集中宣讲金融借款、逾期履约、失信惩戒等相关法律法规,清晰阐明逾期还款的法定违约责任与征信受损、强制执行等法律风险,引导当事人树立诚实守信、依法履约的法治意识。另一方面当好“矛盾缓冲带”,耐心倾听每一名借款人的实际困难与合理还款诉求,结合其家庭状况、经营情况、实际履约能力,主动与银行方多轮沟通协商,为当事人争取还款期限延展、分期还款、优化还款方案等柔性处置举措,搭建起金融机构与群众互谅互让、高效沟通的桥梁,切实破解批量纠纷调处难题。
经过法官专业化、精细化的上门巡回调解,该批6起金融借款合同系列案件双方当事人均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敲定稳妥可行的还款方案与还款周期,全部纠纷圆满实质性化解。此次批量调处工作,既依法维护了金融机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规范辖区金融秩序,又充分考量群众实际困难,减轻借款人履约压力,守护当事人信用权益,彻底实现批量案件“案结、事了、人和”,真正以便民司法举措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
敦煌市人民法院持续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常态化运用巡回审判、上门调解、批量调处工作模式,聚焦金融领域矛盾痛点、治理难点,精准开展金融纠纷专项化解、法治宣讲、一线调处等工作,持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下沉司法服务力量。以精准高效、暖心便民的司法举措护航辖区金融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精细化水平,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