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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司法厅召开《甘肃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修订草案)》送审前评估会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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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肃省司法厅组织召开《甘肃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修订草案)》送审前评估会,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马宝明,省文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于柱出席会议。会议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教科文卫工委相关处室负责人到会指导,省政府法律顾问、法学专家参加评估。


会上,省文物局就立法背景、起草过程和主要制度设计作了说明,与会专家围绕条例修改时机、拟设定主要制度措施的可行性、预期效果以及文本整体质量等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评估论证,对政府和部门职责、保护范围划定、建设控制地带管理、文物本体保护、开放利用等条款提出了具体修改建议。


会议指出,敦煌莫高窟是世界文明长河中的一颗璀璨明珠,修订条例是法治护航敦煌莫高窟保护、推动文化强省建设迈上新台阶的重要工作举措。在后续修改工作中要重点把握三点要求,一是系统梳理前期立法调研成果,紧盯当前莫高窟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在条例中提出法治化应对措施和手段,确保立法契合莫高窟保护工作实际;二是总结近年来莫高窟在文旅融合、活化利用方面的经验成效,将成熟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努力将条例打造成为全国石窟寺保护地方立法典范;三是准确把握地方立法的功能定位,不得超越地方立法权限,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会议要求,下一步省文物局要严格落实起草单位主体责任,认真梳理评估会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我省实际,对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省司法厅相关处室要加强立法工作指导,加快立法工作进度,确保如期提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