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张某某纠集其哥哥张某某、社会闲散人员马某、石某、任某某,以及其员工马某某,长期在瓜州县内欺行霸市、垄断市场,采取暴力、软暴力等手段实施犯罪活动,该团伙涉嫌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诈骗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罪名,形成了恶势力犯罪团伙,严重侵犯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瓜州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对该案的起诉,有效打击了当地恶势力犯罪,净化了当地的社会风气。目前该案尚在进一步审理中。(酒泉市委政法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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