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上午,临夏县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丁某某等32人恶势力犯罪案件。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在本案中的地位、作用以及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综合考量,经合议庭评议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法以开设赌场罪、赌博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丁某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151万元;其他3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3个月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对其中25名被告人处5000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金。同时,对作案工具赌具、手机及车辆以及违法所得全部予以没收。(临夏州委政法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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