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试点工作中,突出“快、细、实、稳”四字诀,把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作为“一把手”工程,全力推动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顺利运行。
安排部署“快”
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在第一时间制定了《玉门市人民检察院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运行办法》,对六类案件的办案时间和内部流转程序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案件审查“细”
为保障线上线下电子卷宗内容一致,案件录入审核员对公安机关移送的电子卷宗与纸质卷宗逐页核对,发现证据缺失、装订不一致的情况,退回后要求逐条进行补正,保证流转的案件完全符合规范要求。
解决问题“实”
将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工作落实情况、任务进展情况、系统应用情况每月进行通报,针对其中的问题找原因补不足,确保协同办案平台试点工作做实、做细、做精,保障案件规范率100%、部门反馈率100%。
运维保障“稳”
针对协同办案平台试点期间存在的临时断线、数据丢失、流转和推送异常等问题,及时联系平台研发方沟通处理,同时要求系统数据审核员定期巡查,确保案件流转时平台稳定,数据详实无误。在此基础上,对系统问题进行全面收集整理,积极上报平台运行调研数据及分析报告,有力推动平台系统升级。
自试运行以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在协同办案平台内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案件20件,均已办结;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45件,已办结133件,所有办结案件已在协同办案平台内向相关部门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