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之光照亮生活融入人心 ——酒泉市“八五”普法中期成果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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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之光照亮生活融入人心 ——酒泉市“八五”普法中期成果综述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3-11-27

自“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酒泉市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提升全民法治素养、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中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坚持把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观念、推动法治实践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任务,建立完善多层次、立体化、全覆盖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度机制,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让法治之光照亮生活融入人心,全市“八五”普法中期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绘制蓝图  落实普法责任


酒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法治酒泉建设蓝图谋划推进。


先后出台《酒泉市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酒泉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等系列文件,发布“共性+个性”普法责任清单,采取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述法、分年度分重点履职报告等形式,连续两年对7个县市区和38个市级部门单位“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有力推进普法工作从“协调”式向“责任制”式转变。组建全市“八五”普法讲师团和民法典讲师团,安排172名律师、18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居)法律顾问。重要节点的普法活动全年不间断、月月有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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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施教  提升法治素养


酒泉市制定印发《酒泉市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学法清单,推行“1+1+1”学法清单体系(即“一个首要任务”“一个共性清单”“一个个性清单”)和“六个一”学法载体(即列一份学法清单、参加一次庭审活动、主讲一次专题法治课、通过一次学法考试、完成一次年度述法、开展一次法治调研),推动领导干部学法规范化、精准化。


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副校长实职化运行“两个实施方案”落地落实,把青少年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和课堂教学,组织开展青少年“学法守法·健康成长”百场公益宣讲活动。先后创建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106所,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37个。推动“万所联万会”活动,与市县工商联和85家商会建成常态化联系机制,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


强基固本  激活“法治细胞”


酒泉市始终把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市、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作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


通过建立“选、育、管、用”的“法律明白人”培养模式,初步实现每个村民小组、社区“法律明白人”全覆盖。依托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开展“法治+党建引领”“法治+村民自治”“法治+产业振兴”等特色法治乡村建设,创建了一批特色法治乡村,形成干有抓手、学有榜样、赶有目标的良好氛围。在全省率先开展“无证明城市”建设,通过“直接取消,数据共享,部门协同,告知承诺”四种方式,全面压缩需要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


守正创新  建设法治文化


注重运用“报、网、端、微、屏”,通过开设普法专栏、以案释法、法律讲堂等板块,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敦煌法治在线”“肃州法治直播间”等线上法治节目,传递了法治宣传最强音。


以阵地夯实法治文化传播基础,打造出“金泉路法治文化园”“大庄子镇家风家训馆”“蒙古包学法大课堂”“大毡房”双语普法基地等特色法治文化阵地。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宣传栏和法治书屋实现全覆盖。注重将法治文化与敦煌文化、“铁人”精神、民族文化融合,组织开展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