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根在白银市调研时强调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切实把综治中心打造成矛盾纠纷“集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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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长根在白银市调研时强调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切实把综治中心打造成矛盾纠纷“集散地”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3-12-14

近日,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刘长根在白银市靖远县、景泰县调研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统筹资源力量,健全制度机制,提升能力水平,切实把综治中心打造成矛盾纠纷“集散地”,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不断夯实主动创稳底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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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长根走进县乡综治中心,详细了解阵地建设、机制运行、诉调对接、矛盾调处化解情况,强调要强保障,全面推进县级综治中心“1厅+N室”阵地场所建设,优化人员配置,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经费支持保障。要建机制,健全落实“中心吹哨、部门报到”和常驻、轮驻、随叫随驻等制度机制,组织相关资源力量“一站式”“多元化”“一揽子”受理化解。要提能力,精准把握政策要求,创新完善手段方式,对乡镇(街道)化解不了上报、诉调访调警调对接流转和群众直接上门反映的各类矛盾纠纷,采取有力措施调处化解,确保矛盾纠纷接得住、化得了、群众满意。


在县法院和乡镇法庭调研时,刘长根强调,做好诉调对接,要坚持原则,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做到调解优先、应调尽调、能调尽调、能调不判。要紧盯目标,对符合法律政策要求和群众自愿调解的案件,流转到综治中心进行调处化解,通过努力首次分流率达到60%以上、调解成功率达到70%以上。要明确责任,综治中心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组织相关方面直接调处化解,对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再回流到法院依法审判,由法院兜底;通过诉前调解,确保法官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高质量做好诉讼案件的审理和诉中调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在县检察院调研时,刘长根指出,法律监督是宪法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要针对当前执法司法不严不公不廉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突出抓好民商事案件监督工作,明确细化监督内容,探索创新监督方式,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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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镇派出所调研时,刘长根详细了解接处警、受立案和警情数量、结构和趋势等情况,强调要认真落实省委政法委和省公安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警调对接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乡镇(街道)为主,建立健全派出所与综治中心警调对接工作机制,对矛盾纠纷类警情及时推送综治中心纳入长效管控,做到信息联通、矛盾联调、风险联控、命案联防“四联”,坚决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引发极端案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