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起纠纷 诉调分期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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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起纠纷 诉调分期化矛盾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4-04-08

近日,白银市靖远县成功调处一起因筹办婚礼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


2021年,李某兄弟二人相继到适婚年龄。由于父亲早逝,母亲一人将兄弟二人拉扯大,家中没有多余的积蓄为兄弟二人筹办婚事,于是向经济条件较好的李长某借款20万元,兄弟二人每人名下借贷10万元,用于筹办婚事,约定到李长某孩子大学毕业时归还。2023年底,李长某孩子大学毕业,还款时限已到期半年有余,李某兄弟二人迟迟没有归还欠款,双方发生矛盾。


2024年2月,李长某以未归还借款为由,将李某兄弟二人告上法庭。法官分析后,考虑到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晰,以及双方是亲戚关系,认为该案件适合调解,于是引导双方当事人选择调解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起初双方都有争执,认为调解不能有效保障自己的权益,法院判的对方才不会赖账。法官告知双方,到综治中心调解不收取费用,调解结果经过司法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能够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最终双方同意进行调解。


案件分流推送至县综治中心后,调解员韩振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释法析理,多次利用亲情引导双方顾念亲情,从“亲情不应因一点小利益割裂”角度出发,换位思考,给双方摆事实、讲道理,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一致:2024年3月开始,李某兄弟二人每人每月向当事人李长某支付欠款1万元,至2025年1月前还清欠款,并申请了司法确认。至此,该矛盾得到有效化解。


靖远县综治中心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诉调对接优势,积极对接承接法院分流的案件,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向当事人宣传法律,明法析理,辅以亲情劝解,充分保证了双方的权益,使纠纷得以顺利化解,确保了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