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在诉,如我在执”——办好民生“小”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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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在诉,如我在执”——办好民生“小”案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4-04-07

“太感谢了你们了,我一直在外地务工没时间去法院,没想到也能这么快拿到我的劳务费,让我真实感受到了法院的高效、公正!”申请执行人王某打来电话激动的说,表达对执行法官快执快结、高效司法的感激之情。近日,白银市靖远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


案情回顾 


申请执行人王某在上海入职于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但工作近三个月未支付工资,王某和公司老板张某经结算确定拖欠工资是20000元,但公司老板张某因无力支付,遂向王某出具欠条一张。双方约定的给付时限到期后张某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王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向张某的户籍地靖远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民事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义务,王某遂向靖远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申请执行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第一时间同步查找其名下财产,经线上查控,张某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中,张某态度强硬,拒不履行义务,对法院人员的抵触情绪也很大,因张某远在外地,执行干警多次打电话尝试沟通,但张某不接执行干警电话也拒不配合执行干警的工作。多次传唤未果后,执行干警对案件分析研判,决定对张某发出限制高消费令,限制其乘坐高铁、飞机等交通工具。迫于强制措施的威力,张某也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联系家属将拖欠的执行款20000元存入指定的执行专户。执行款到账后,执行团队考虑到王某远在千里之外,为降低申请执行人诉讼成本,通过微信核实王某身份后,网上为其办理了执行款领取手续。至此,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案件标的额虽小,但能否兑现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却大。靖远县人民法院始终以“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的态度办好每一件“小案”,有效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切实提高执行效率,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着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