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芳,现任庆阳市合水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自2006年参加工作以来,她始终怀着对党的无限忠诚,对事业的执着追求,对理想的虔诚向往,以敢于碰硬的作风、扎实的业务功底,忘我的拼搏奉献精神,奋战在办案一线。
从检以来,她先后获得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标兵”、全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和“优秀公诉人”、省检察机关优秀法治副校长、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竞赛“优秀选手”以及市、县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被案件‘喂’出来的优秀公诉人”
从检以来,秦芳始终以检察标兵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追求过硬的业务素质。在工作中,她注重提升理论水平,培养法律思维,提升专业素养。通过不懈努力,从“门外汉”蜕变为业务骨干,她办理各类刑事案件共计1000余件,每年办案数量在全院均名列前茅,所办案件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无一错捕、错诉、漏诉。她撰写的《浅析新刑诉法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逮捕阶段的适用》一文在全省检察机关未检理论征文活动中荣获三等奖,编写的多篇典型案例、调研文章被市院《调查与研究》《典型案例选编》采用,就企业管理和法治教育向长庆油田第十二采油厂制发的检察建议被市院评为“十大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精雕细琢每一个案件”
秦芳同志不畏困难,担当作为,主动带头承办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2020年初,院里受理了张某等29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与秦某某等27人非法买卖、储存枪支、爆炸物,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赌博涉恶案。两起案件办案时间重合,人数众多、案件复杂,特别是恶势力案件犯罪时间跨度长,证据零碎,秦芳同志勇挑重担,同第一检察部两名女检察官组成办案组,加班加点认真核实每一份证据,审查案卷材料一百余卷,准确认定每一起犯罪事实,最终认定秦某某等人涉及的犯罪事实33起,为张某等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被害人追回赃款100余万元,两个案件形成近400多页的审查报告,共提起公诉48人,并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3份、《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最终,合水县人民法院对两案起诉的事实、罪名、量刑建议均予以采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办理另一起余某某非法行医案件时,发现全县非法行医问题并未得到彻底整治,抱着对检察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她认真研判案件线索,果断监督行政机关移送赵某某等4人非法行医案,依法严格审查证据并起诉至法院,涉案人员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此案打破了合水县院建院以来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零局面,有效提升了全县群众对非法行医行为的鉴别能力和维权意识,打击了潜在违法犯罪人员的侥幸心理,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要办好案更要抚平创伤护航成长”
秦芳同志作为第一检察部的负责人,同时还兼任未检办的主任,在积累多年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奋力创建“芳禾”未检工作品牌,有效整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实现未成年人全面司法保护,以司法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秦芳同志坚持未成年人双向保护的工作理念,既用心教育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又全力保护未成年被害人,从严从重打击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各类刑事犯罪,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坚持从严快捕、快诉原则。积极立足检察职能,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分析研判,针对个案暴露出的相关问题,向有关职能部门制发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10余份,对个别监护履职不到位的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2份,让“问题家长”依法带娃,支持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2起,充分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秦芳同志在成立“芳禾”未检工作室以来,积极推动未成年人司法服务和保障工作,对曾办理的一起案件进行回访时,发现其父亲服刑后,2名未成年子女生活困难且无人照管,积极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申请向2名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解决了急迫困难。通过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代表走进检察机关,通过实战模拟听证会,让学生扮演不同角色,亲身感受、了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她深入乡村、社区、旅店、学校、网吧等场所开展强制报告制度专项宣传活动,并发放宣传彩页100余份;工作中发现强制报告线索6件,其中1人被相关部门被追责,1件涉及的医院工作人员可能涉渎职的线索目前正在核查中。担任法治副校长期间,她先后为学生上法治课90余场次,受教学生20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
十九年的不忘初心,执着坚守,使她的检察之路行稳致远,正如她所说,检察工作既是平凡的,也是有价值的,只有坚韧实干,不负春华,才能在锲而不舍的追求中实现自己的法律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