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案前巧调解 争议化解促和谐 ——陇南市深化行政复议前端调解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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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案前巧调解 争议化解促和谐 ——陇南市深化行政复议前端调解成效显著


来源:甘肃政法网 作者:刘明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5-08-25

为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陇南市行政复议机构“抓前端、治未病”,将调解关口前移至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前环节,着力推动行政争议源头化解、高效化解、实质化解。2025年以来通过强化复议前端调解,一批行政争议在受理前即得到有效解决,显著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提升了行政效能。


精准识别引导


市级行政复议机构安排由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复议申请人。他们不仅解答群众关于复议的法律疑问,更注重了解争议实质和诉求,第一时间评估案件调解可能性。 对于法律关系清晰、争议焦点明确、有调解基础的案件,特别是高频发生的类型案件,工作人员会主动向申请人释明调解的优势及流程,积极引导其优先选择调解途径解决争议。


此外,针对一些事实清楚、处罚适度的交通违法案件,通过前端引导释法说理,促使当事人理解并接受处罚,避免复议程序空转。


黄金五日促调解


市级行政复议机构充分利用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受理前五日审查期”这一黄金时间窗口。在此期间,工作人员并非“一受了之”、“一拒了之”,而是主动联系被申请机关,通报申请情况,分析争议焦点,明确指出案件存在的风险点或瑕疵,强力推动被申请机关主动纠错、化解矛盾,促使申请人主动撤回复议申请。例如,〔2025〕15号案、〔2025〕65号案、〔2025〕82号案、〔2025〕86号案均在受理前即通过调解成功化解,〔2025〕15号案更是在收案当日结案,极大缩短了争议解决周期,展现了前端化解的速度与效能。


此外,〔2025〕10号案、〔2025〕23号案、〔2025〕37号案、〔2025〕77号案在复议机构持续引导和督促下于审理中调解。按照这种态势,全年市直部门调撤案率可望达到40%+。


类案化解提效能


针对“市交警支队”作为被申请人的高频度(涉及行政处罚)、“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信息公开”领域的争议多发,市级行政复议机构定期分析复议案件类型和趋势,向高频被申请机关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指出其行政执法或信息公开中易引发复议的共性问题,督促其规范流程、提升水平,从源头上减少争议产生。


此外,对于集中出现的同类案件(如张某某系列投诉举报案),探索建立更高效的批量前端沟通调解机制,力求集中化解。


通过复议前端调解机制,陇南市行政复议机构在化解行政争议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化解效率显著提升。大量争议在复议程序正式启动前得到快速解决(如多起案件在几天内办结),大大缩短了争议解决周期。


二是群众获得感增强。避免了当事人进入冗长的复议或诉讼程序,节省了时间和经济成本,以更便捷、平和的方式实现诉求。


三是行政资源更集约。减轻了复议机构和司法机关的案件压力,使有限的行政资源能够更聚焦于复杂疑难案件的处理。


四是促进依法行政。倒逼行政机关更加重视执法过程的规范性和合理性,主动纠错,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行政争议的发生。多起信息公开案件最终“确认违法”,也警示相关机关需在前端更加注重信息依法公开的规范。


下一步,陇南市行政复议机构将继续深化复议前段调解机制,进一步畅通调解渠道,完善配套保障,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推动更多行政争议在前端、在基层得到实质性化解,不断提升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主渠道”效能,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陇南、平安陇南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