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进一步增强新任人民陪审员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切实提升新任人民陪审员参审履职能力,12月16日,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举行了新任人民陪审员集体宣誓暨岗前培训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候选人罗秀萍,区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永福,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振云等出席宣誓仪式。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段利军主持会议。
宣誓仪式
会上, 区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永福宣读了《关于任命肃州区人民陪审员的决定》。
与会领导为新任人民陪审员代表颁发任命书。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陪审活动,忠实履行陪审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在与会领导监誓下,领誓人马林帮带领新任人民陪审员面向国旗,紧握右拳,庄严宣誓,铿锵有力的誓言响彻会场。
领导讲话
罗秀萍向新任人民陪审员表示祝贺,并就如何更好参与审判工作、履行陪审职责提出三点希望:
要强化学习,提升专业素养。要主动学习法律知识,熟悉诉讼程序,掌握证据规则。认真学习民法典、刑法等基本法律,做到“既懂民情,又懂法律”,在庭审中能发言、敢发言、善发言。
要认真履职,维护司法权威。在参与案件审理时,既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尊重法官的专业判断,又要坚持独立思考,敢于发表不同意见。同时保守审判秘密,不泄露案件信息,切实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维护司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要贴近群众,传递司法温度。始终牢记“人民陪审员”中的“人民”二字,把群众的需求放在心上。在审理民生案件时,要多倾听当事人的心声,多站在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释法说理,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公平与温暖。
任前培训
同日还开展了《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陪审员管理须知》《司法礼仪、审判纪律》《审判职业道德》《法律常识》等相关课程的岗前培训,助力新任人民陪审员走好依法履职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