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白银市靖远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全国及省市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价值追求,持续落实白银检察“3381”强检计划。我们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强化法律监督,将诉源治理融入刑事检察履职全过程,努力在惩治犯罪中维护稳定,在监督办案中促进治理,以刑事检察现代化助推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8件72人,批准逮捕51件53人,不批捕17件1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21件492人,提起公诉231件340人,决定不起诉69件120人,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达94%。每一组数据都映照着对司法公正的不懈追求,每一个案件都诠释着守护平安的初心使命。
强化立案监督 把好司法入口关
坚持从刑事诉讼起点着手,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将监督触角精准延伸至立案环节。一方面,坚决纠正“有案不立”,依法监督立案1件,确保犯罪依法受到追究;另一方面,严格审查“不当立案”,对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监督撤案11件,有效防止刑事手段介入民事、经济纠纷,保护公民与企业合法权益,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引导执法司法活动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深化侦查监督 夯实案件质量关
秉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前移监督端口,与公安机关协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通过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18件次、召开联席会议16次,就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问题凝聚共识。全年针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1件,依法追捕追诉8人,着力解决取证不规范、程序瑕疵等问题,引导侦查机关依法、全面、规范收集固定证据,筑牢案件事实证据基础,努力让每一起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做实审判监督 守好司法公正关
依法全面履行刑事审判监督职责,聚焦法律适用错误、量刑明显失衡、程序违法等问题精准监督。全年对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提出抗诉2件,对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5件。持续深化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就类案裁判标准、法律政策理解等加强沟通,统一司法尺度。通过刚柔并济的监督方式,与审判机关共同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融入社会治理 拓展治理关
积极推动检察职能向社会治理延伸,努力实现从“治已病”向“治未病”转变。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金融风险、安全生产隐患、生态环境短板等问题,依法向主管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用心用情办好群众信访,大力推行公开听证,对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等案件,积极促成刑事和解26件,“法治+心理”融合工作模式获评全国优秀案例。做实不起诉“后半篇文章”,加强行刑衔接,防止“不刑了之”。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治宣传64场次,用鲜活案例教育群众、引领风尚,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综合效果。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站在新的起点,靖远县检察院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抓实到位”的担当精神,持续做优刑事检察,以更高水平的检察履职,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靖远、法治靖远贡献坚实的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