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
9月4日,平凉市司法局组织召开《平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论证会议。市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及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崆峒区城管执法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论证会。
论证会上,平凉市生态环境局介绍了《平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立法背景、必要性以及立法前期调研和初稿形成过程,宣读了《平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全文。与会的市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对《条例》(草案)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查论证,参会单位结合各自领域专业和工作实际,从立法目的、立法依据、防治措施、部门职责、实施举措、法律责任的设定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讨论,并针对性地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会议认为,制定出台《平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符合绿色环保发展时代需要,符合平凉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会后根据参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草案,按法定程序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定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天水市
为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众健康和人身安全,保护环境卫生,维护公共秩序,近日,天水市政府将《天水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列入年度立法计划。《条例(草案)》由天水市市公安局牵头起草,历经调查研究、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协调论证、审查修改等多个环节完成起草工作,经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近日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条例(草案)》立足养犬管理工作实际,起草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借鉴其他省、市好的经验和做法,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进行了反复多次修改完善。《条例(草案)》共八章六十条内容,对部门管理职责、养犬登记和免疫制度、养犬行为规范、犬只经营管理等作出具体规定,为确保制度实效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拟为天水市养犬管理工作提供法规制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