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实现“全省检察工作进入全国中偏上水平”目标奋斗征程提质增效的关键之年。
伴随着人民检察制度90年的光辉历程,甘肃检察事业在省委和最高检坚强领导下,始终与法治中国、法治甘肃同行。
新形势激励新担当,新征程呼唤新作为。我们推出【回顾·展望】专栏,小编和大家一起盘点2021年甘肃检察工作。
依法打击经济犯罪
全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过去的一年,在甘肃省检察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全省经济犯罪检察部门始终坚持“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找准定位,更新理念,狠抓落实,把“讲政治”和“抓业务”结合起来,依法打击经济犯罪,全力护航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多措并举
做优做专经济犯罪检察工作
全力依法打击经济犯罪。一是依法惩治金融犯罪,维护金融安全。突出打击涉众型、跨区域金融犯罪,提起公诉663人,追赃挽损13455.749万元。二是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维护网络安靖和群众财产安全。深入开展“断卡”行动,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案件提起公诉2680人,充分运用宽严相济与认罪认罚刑事司法政策,对350人提出了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三是依法惩治食药领域犯罪,维护舌尖上的安全。积极配合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对危害食药安全犯罪提起公诉62人。四是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提起公诉36人,督促33名侵权人认罪认罚,并向权利人赔偿。
持续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一是强化立案监督,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37件,督促立案18件;二是强化侦查活动监督,着力纠正以非法手段收集证据,以及侦查、讯问不规范等问题;三是着力追诉漏罪漏犯,共追诉漏罪漏犯352人;四是强化审判监督,对定性不当、程序违法的判决依法提出抗诉后,法院采纳11件。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向金融机构、“两卡”管理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发出检察建议8份,推动相关部门整章建制,开展行业治理。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月、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接入甘肃省“互联网+监管”平台,拓宽案件线索发现渠道;加强食药和知识产权领域行刑衔接机制,工作动态被最高检相关工作专刊刊发。
加强精准指导力度,对相关案件进行点对点指导,建立线上线下两个平台,借助检答网、微信群、座谈会等方式发挥集体智慧,实现全省经济犯罪检察案件实时研讨交流。
融情聚力 推进优化营商
法治环境重点工作向纵深发展
依法严惩危害民营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加大民营企业平等保护力度,推动“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依法严惩侵害民企合法权益犯罪,批捕772人,起诉1857人。
严格落实民营经济司法保护政策。深入贯彻各项涉企司法政策,落实三级检察院同步审查机制,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起诉139人;对确有错误的涉民企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51件,对涉企执行案件发出检察建议118份。
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倾尽全力帮助企业解忧纾困。持续开展“千人进万企”大调研大走访大排查活动,组织4656名检察干警走访联系各类商会和企业7647家,帮助解决涉法问题270个,为民企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加强对涉民企案件的刑事法律监督。建立长效机制,监督纠正立而不侦、久侦不结等问题,联合省公安厅开展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工作,出工作办法,排查案件154件,已督促结案140件。
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促进企业守法合规经营。省市县三级检察院集中开展送法进企业“百场法治培训”,2300余名企业负责人、关键管理岗位人员接受培训。编发法律风险防控指引,引导企业守法合规经营。积极探索开展企业合规化改革,结合实际制定企业合规案件办理工作办法,督促被依法不起诉企业作出合规计划并积极整改落实。
打造亮点
不断提升经济犯罪检察工作质效
反洗钱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开展“一案双查”“同步审查”,督促各级检察院对洗钱犯罪的七类上游犯罪案件必须同步审查;完善反洗钱工作行刑衔接机制,与人民银行建立专项联络制度,畅通洗钱犯罪线索移送渠道,形成惩处洗钱犯罪有效合作机制;严格把握洗钱罪的犯罪构成和证明标准,用足用好用准司法政策和法律规定。2021年,共批准逮捕洗钱案件4件10人,起诉11件35人,起诉人数位居全国前列。
典型案例引领工作取得新成绩。进一步加强典型案例培优选树工作,省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典型案例,张掖市甘州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被最高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品监管局联合评选为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典型案例。与此同时,分批发布全省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7起,电信网络犯罪检察典型案例6起,通过案例对司法办案中的难点疑点答疑释惑,开展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