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充分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推动法治乡村建设,促进乡村物质文明和法治文明协调发展。5月26日至27日,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何雯带领调研组调研督查天水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
调研组先后深入天水市麦积区社棠镇郭坪村、绵诸村,张家川县马鹿镇长宁村、龙山镇汪堡村,武山县洛门镇郭台村、龙台镇马年村等推荐申报的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通过听取示范村创建工作汇报,实地查看村级便民服务室、人民调解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务室、法律读书室、法治文化阵地等建设情况,查阅了村党组织建设、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民主协商议事评议、惠民利民政策落实、村干部学法用法、普法宣传活动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法律顾问作用发挥、矛盾纠纷化解、村居环境整治等相关资料,并同村支部书记、“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村法律顾问等进行了现场交流,全面了解掌握了天水市创建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并对法治阵地建设、法律明白人作用发挥、创建活动与法治实践结合、普法宣传氛围营造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化指导。
调研组对天水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普法工作,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任务,紧密结合全省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将民主法治示范创建与村级经济社会发展、基层依法治理、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推动形成“一村一亮点”品牌特色。要不断拓展基层法治建设深度,紧紧围绕社会治理、公共卫生、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抓创建,把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融入法治乡村建设,有效提升广大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
要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打造“法治文化+旅游”“红色文化+普法”新模式,把法治创建与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特色产业培育等工作结合起来,利用县域特色资源、旅游景点打造法治文化宣传阵地,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要加强自治、法治、德治深度融合,扎实做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等工作,推动形成共建共享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
要按照“保证质量、发挥实效、示范引领、动态管理”原则,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力争通过创建工作的开展,全市村级基层组织健全完善,民主管理规范有序,法治建设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不断提升,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进一步增强,真正把创建成效转化为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安全稳定的能力,全方位提升平安天水、法治天水建设整体水平,以高质量的普法工作迎接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