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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打造“平安乡镇” 同心共筑“幸福大柳”—— 凉州区大柳镇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助推乡村振兴典型案例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陈振凤 发布时间:2021-11-02 5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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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和起因】

凉州区大柳镇位于凉州区东郊,距城区10公里,辖7个行政村66个村民小组,3647户14091人,辖区内有新型农村社区1个,住户474户,学校、企事业单位12家,商业门店150多家。近年来,通过大力发展日光温室瓜菜产业和劳务经济,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突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7万元以上,居全区中上水平。随着农业农村改革的深入推进,农村人口向城市大规模流动,社会结构发生了变化,改革过程中有关土地征用、房屋产权、村务管理等多方面、多层次、多领域的问题日益增多,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矛盾日益复杂,已成为制约乡村振兴的瓶颈。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时代,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是大势所趋,更是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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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法与经过】

今年以来,大柳镇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打造平安乡镇·共筑幸福大柳”发展定位和目标任务,坚持“党建引领、共享共治、提升标准、注重实效”原则,牵头抓、注重防、用心疏、深入访、竭力调,切实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平安细胞”创建工程,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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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牵头“抓”。紧盯“六有”、“八化”目标,按照“党建引领、德法融合、三调联动、服务为民”要求,扎实开展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整合司法所、便民服务中心、应急管理站、退役军人服务站等职能、工作人员和业务事项,建成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民生事项协同办理、矛盾纠纷联合调处。健全完善综治中心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的工作协调机制,着力把综治中心打造成治安防控的“指挥部”、矛盾纠纷的“集散器”、便民利民的“服务台”。严格落实镇党委每季度1次、镇综治中心每月1次的政法工作例会制度,及时了解各村、各单位综治工作及治安情况,认真分析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齐抓共管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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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机制“防”。镇党委、政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平安创建工作,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推动落实、督导问效,切实担负起平安建设的政治责任,把“平安细胞”创建工作纳入村级班子和干部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力量协调推进,真正做到党委有部署、政府有规划、办事有机构、工作有步骤、措施有力度、落实有效果。严格按照“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缝隙”的要求,健全“网格化”管理机制,全镇建成一级网格1个,二级网格8个,三级网格66个,人民调解委员会8个,配备人民调解员47人,综治信息员28人,群防群治人员25名,治安户长41人。积极构建民主法治协商体系,成立镇村两级民主协商议事机构8个,选配民主协商成员82名,共协商落实各类议题22件,着力推进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通过织密织牢责任网,完善防控体系,形成了“以网格为基础、以群众为主体、以村组联动为保障”的三级网格管理新格局,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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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忧解难“疏”。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建设平安乡镇的重要载体,疏解心结、理顺情绪,排忧解难、促进和谐。健全完善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组织形式和反映渠道,通过接待群众、电话咨询等方式,搭建互动多样的群众参与平台,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急群众之所急,务群众之所需,切实解决群众心里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今年以来,镇综治中心接待疏导有诉求的群众18人次,积极协调对24户困难家庭、特殊群体进行了临时救助,在“细疏导”“微治理”中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认同感、获得感。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联合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管所,扎实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7月反邪教集中宣传月、8月铲毒禁种宣传周,反电信诈骗、反暴力、扫黑除恶、交通安全劝导等法治宣传活动20余次,通过宣传栏宣传、大喇叭广播、“大柳风采”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发布普法信息200余条,惠及镇村群众1.2万余人次,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广大群众法治意识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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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群众“访”。结合乡镇干部“夜学夜访”活动,将全镇7个村和1个社区划分为2个片区,党政主要领导分片负责,领导班子成员包村,镇机关干部包组,村组干部包户,变“上访”为“下访”,深入村组农户、田间地头,通过面对面交流,召开“两委”会、户长会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回应群众诉求,形成征求办理群众意见建议、回应群众关切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征求意见有记录,解决问题有台账,回应率达到100%。健全“拉网式”排查机制,坚持每周不定期排查和每月定期排查相结合,聚焦重点时段、重点人群开展全方位矛盾纠纷大排查,对排查出的23条不稳定因素分类梳理、动态管理,切实做到排查到位、防控到位。矛盾纠纷调处后及时开展回访,深入了解群众对调解结果的满意度,真正做到定期排查、按期办理、限期办结、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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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矛盾“调”。学习实践“枫桥经验”,把调解贯穿平安建设始终,对排查出来的关于赡养、婚姻、土地等领域的邻里纠纷、大事小情,特别是一些农户与合作社、企业的订单、合同纠纷,及早介入、抓早抓小,因人制宜、因案施策,把各类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村组。对存在的不和谐、不稳定因素的矛盾纠纷,镇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联合村调委会齐抓共管、共同调处,以法律为依据,以道德为底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服教育为主,避免矛盾激化。充分发动党员、村组干部深入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倾听民声、汇聚民意、集聚民智,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真心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今年以来,镇村两级成功调解矛盾纠纷52件,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成效与反响】

通过扎实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不断提高,使综治工作更加顺畅,真正实现了精细化、全方位防控治理。通过全面宣传和精准发力,激活了“平安家庭”细胞,让人人争做“平安细胞”的参与者,积极投入到平安镇、平安村、平安家庭等一系列“平安细胞工程”创建工作中,形成了“全民参与、平安有我”的生动局面,有力提升了基层治理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水平,基层基础更加牢固,社会治理更加有序,人民群众幸福安康,使“幸福大柳”真正名副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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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与评论】

基层社会治理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其效果不仅关系着乡村社会发展和稳定,也决定着乡村振兴的根基是否稳固。乡村振兴是全面的振兴,要切实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民主自治,综合运用现代治理手段和传统治理资源,积极搭建多方参与治理的平台和渠道,以自治为基础,以法治为根本,以德治为引领,推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基层群众自治良性互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武威市委政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