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荣誉感和使命感,7月31日下午,金昌市举行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颁证暨宣誓仪式。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杜仲川参加颁证仪式并讲话。会议由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方 韦华同志主持。市司法局律公科全体工作人员,县、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各司法所所长,基层法律服务所所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计40余人参加会议。
当前,全市共有7个基层法律服务所,19名工作者,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此次颁证仪式,是根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和《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甘肃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对在2020年前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人员重新编码发证,对2020年12月通过甘肃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的人员颁发证书,这一举措有助于促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更加规范。
仪式现场,方 韦华同志带领法律服务工作者宣誓。
杜仲川提出,希望通过此次颁证仪式,切实增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更好地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提出以下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体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二是增强业务能力建设,提升自身素质。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贴近基层、了解基层、收费低廉、服务有效的特点,体现离得近、用得上、信得过、费用少的优势,真正做到为民服务。三是严格职业纪律,规范服务行为。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法系统核心价值观教育的要求,坚持公平正义、依法执业,做到信誉至上;要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积极主动、热情周到,设身处地为基层群众维护合法权益,为创建平安金昌、法治金昌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