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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教育挽救电诈“工具人”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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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如今电信诈骗案件猖獗,犯罪分子将魔爪伸向在校大学生,作为一只脚踏入社会的成年人,应当有分辨能力,对于利诱要抵制,增强防范意识。

        “作为一名准大学生,即是学法用法者,更是社会正能量的传播者,是祖国未来的希望,虽然这次你走错了路,但国家和法律政策愿意给你一次机会,目的也是为了你能总结此次教训,起到对广大在校大学生的教育引导作用。但机会只有一次,对于犯罪行为你必须有清醒的认识,真心悔改,不可把宽容当成纵容,从今以后不论是在学校还是走向社会都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近日,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对首例在校学生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举行公开听证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举行宣告教育仪式,检察官现场宣读了训诫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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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7月初,小杰(化名)为赚取零花钱,利用“蝙蝠”聊天软件与利用银行卡转账的人联系,按照对方要求办理了两张银行卡,开通了手机银行、绑定了手机号码后提供给对方进行转账操作,获利2400元。经查证,2021年7月9日,被害人以网络投资、刷单为由,被对方诱骗向被不起诉人小杰银行卡转账共计480888元。

        本案移送至金川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但考虑到小杰是一名准大学生,遂与小杰的父母、班主任联系,了解到小杰平时表现良好,没有犯罪前科,由于个人社会阅历不足,法治观念淡薄,且父母在外地打工疏于对小杰的管教导致小杰在认识上出现偏差,走上犯罪的道路。在讯问过程中,小杰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其与家人表示愿意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检察官与被害人联系后,小杰积极赔偿了本地被害人小张(化名)的损失,小张也表示愿意谅解小杰,请求司法机关不追究小杰的刑事责任。公开听证过程中,小杰态度诚恳,认罪悔罪,列席人员均表示同意对其相对不起诉。为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给在校学生一次悔过的机会,不起诉有利于小杰回归社会,安心入学读书,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最终对小杰做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该案的办理严格贯彻了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和对在校大学生涉嫌电信诈骗案件且情节较轻的从宽处理理念。案件的处理不但教育了小杰,起到了惩罚犯罪的作用,同时挽救了一名在校学生,让小杰的父母对孩子的教育引起了重视,也帮助人民群众挽回了损失,真正达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本院将继续秉持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在工作中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深入推动反电信网络诈骗和防范“两卡”违法犯罪校园宣传活动,发挥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防止在校学生成为犯罪“工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