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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一盔一带”,当文明“驶者”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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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5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我市已连续三次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的荣誉称号,这其中离不开每一个金昌人的辛勤付出,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不易,守好这块金字招牌更是不易。今年,我市在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同时,开始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交通文明是城市文明的窗口,是一个城市文明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数量不断上升,在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和不文明行为。

        近三年,金昌市两级法院共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872件。在审理涉及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案件中发现,大部分受伤严重的都是因为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不带头盔的致死、致残率远高于其他因素;而在汽车交通事故中,因为不系安全带而被甩出车外造成伤亡的惨剧也比比皆是。

        为有效保护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死亡率,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于2020年在全国部署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参与“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在创建文明城市的志愿服务过程中,通过发放传单及协助维持交通秩序的方式向群众普法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在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的同时,用心做好宣传工作,努力实现“审理一起影响一类”的良好社会效果。

        文明城市的创建成果来之不易,这份荣誉需要每一个金昌人精心守护,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及非机动车驾驶人朋友们在参与交通行为时,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驾车时驾乘人员系好安全带,这不仅仅是为了应付交警的检查,更是对自身安全的防护,“头”等大事,不容忽视。不论是行人还是电动车、机动车,作为交通行为的参与者,同时也应该是文明交通的维护者,只有做到人人有责,才能让城市的交通更加文明顺畅,城市的形象才能更好的呈现。作为文明城市的创建者、参与者和维护者,希望每一个金昌人都能自觉树立尊法守法意识,文明出行,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贡献一份力量。(金昌市委政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