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政法网 今天是 2024年05月20日 星期一

“小”案连着大民生,耐心调解促和谐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1-10-14
字号:A A    颜色:

        “小”案连着大民生。在党史学习教育中,金昌中院民一庭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件“小”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牛某家住宁夏中卫农村,常年从事内外墙粉刷工作。2019年10月,牛某在银川一建设项目中务工期间,与工程分包人王某因施工范围发生纠纷,后牛某撤出施工现场,王某向牛某出具了拖欠9000元工具款的欠条。因王某未履行付款义务,牛某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支付工具款9000元,王某随即提出管辖异议,后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后,移送至金川区法院审理。

        金川区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王某向牛某支付工具款9000元。宣判后,王某不服,遂向金昌中院提起上诉。

        仅有千元乃至万元的小标的案件,看似不显眼,但却连着大民生,关乎着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牛某为追索9000元的工具款,已从宁夏中卫到金昌往返多次,纠纷始终未得到有效化解。金昌中院民一庭受理该案后,及时开庭审理,并在庭后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因王某本人未到庭,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无法提出具体调解方案,承办法官拨通了王某的电话。电话中,承办法官耐心听取了王某的意见,同时向王某讲明法理、理顺权责。通过近一小时的通话,最终化解了王某的疑惑,促成王某与牛某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纠纷得以化解。

        案结事了,纠纷得结,为群众办实事,为当事人守正义,是人民法院的职责所在。金昌中院民一庭将持续推进涉民生案件的审理,将党史学习教育转化为实实在在地工作成效,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金昌市委政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