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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吹响1231调解号角 迈出基层治理坚实步伐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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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金昌市司法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以“为民服务解难题、办实事”为主线,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坚持以“1231”工作法为引领,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为平安金昌、法治金昌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1”—围绕“维护社会稳定”总目标

        为全力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金昌市司法局围绕重要时间、敏感节点和时段,安排部署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两节两会”、春耕备耕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以及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组织全市272个人民调解组织按照全覆盖、无盲区、无遗漏的要求,全面排查、精准掌握影响辖区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重要时期社会和谐稳定。

        “2”—坚持源头预防和有效化解两路推动

        抓源头预防:金昌市司法局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利用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深入到街巷、村居、社区、企业等进行拉网式、兜底式排查摸底,及时发现群众关切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同时,有针对性地排查涉及民生的疫情防控、医疗卫生、交通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生产经营、山林土地、征地拆迁、物业管理、消费维权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深入排查掌握越级上访、治安隐患、群体性事件等苗头线索,至今共开展纠纷排查400余次,预防纠纷100余件。

        抓调解质效:紧紧围绕“事要解决”这个核心,根据矛盾纠纷的复杂难易程度,合理安排调解力量,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方式进行分类化解,对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安排较强调解能力的“五老”人员担任调解员,邀请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调解,对专业行业领域矛盾纠纷,邀请人社、卫健、住建、妇联等部门进行“专家会诊”,提高调处成功率。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289件,调解成功3212件,调解成功率97.7%。

        “3”—诉前调解、规范化建设、宣传引领“三管齐下”

        一是以“服务为民,拓宽人民调解渠道,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为理念,更好的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方便群众快速解决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诉讼成本,缓解基层法院案多人少压力。截至目前,诉前人民调解案件受案总数1287件,调解成功552件,司法确认537件,涉案金额约4936.95万元。

        二是以“打基础、促规范、利长远”为导向,按照《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要求,强化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实现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不断健全完善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同时,积极开展边界地区联调联防对接,在金昌市金川区、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边界建立甘蒙金阿边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有效地化解边界地区各类矛盾纠纷。

        三是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宣传力度,推选了全国模范司法所1个(永昌县司法局水源司法所),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2名(郭发鹏、张文菊),培育创建了甘肃省“枫桥式”司法所(永昌县司法局六坝司法所)、“枫桥式”人民调解组织(金川区新华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枫桥式”人民调解员(金川区新华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王丽辉)。探索建立“调解+普法”宣传模式,运用“金昌普法”“金昌司法”“金川司法”“永昌司法”等公众号、视频号创建《人民调解以案释法》栏目,有效增强全社会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知晓率和关注率。

        “1”—建设一支政治合格、熟悉业务、热心公益、公道正派、秉持中立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以努力提升全市人民调解队伍专业化、品牌化水平为目标,充分吸纳“五老人员”(退休法官、检察官、司法行政干警以及信访、工会、妇联等部门退休人员)以及政策法律水平高、群众威信高、热爱人民调解事业的人员进入人民调解队伍,不断优化人民调解员专业结构。鼓励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退休法官、模范人民调解员等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充分发挥“名人”效应,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按照“分类指导 分级培训”原则,通过“现场授课+网络培训”双轮驱动模式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着力锻造过硬人民调解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