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妇联作出《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金昌市永昌县人民法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永昌县人民法院大力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制定《永昌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合议庭工作规定》,不断推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形成专业化审判团队。院机关家事审判合议庭和5个人民法庭家事合议庭形成“1+5”审判体系的同时,让具有丰富家事审判经验的法官加入审判团队,打造专业化审判团队,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邀请具有调解工作经验、擅长心理疏导的陪审员参审,坚持调解优先,每案必调,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二是处理纠纷坚持宽严相济。县法院与公安、检察、司法、妇联等相关职能机构积极沟通,采用“一站式”服务和优先审理的原则,对侵犯妇女儿童权益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排期审理,在对青少年、妇女犯罪的案件审理过程中,注重教育、感化,运用“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圆桌审判”等审判工作机制,加强对妇女儿童的引导、帮教,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强奸、威胁、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快处罚。三是庭外延伸司法职能。县法院为增强群众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意识,积极利用网络平台对典型案件及时报道。并结合法律“八进”积极开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宣传,传递法律知识、法治理念,增强妇女儿童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向各个群体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使保护妇女儿童的观念深入人心,提高全社会关爱妇女儿童、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意识,努力营造妇女儿童维权良好环境。
接下来,永昌县法院将以“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为新起点,再接再厉,结合即将修订实施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围绕法治宣传、帮教扶助、维权关爱等重点内容,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水平,巩固成果、创新举措,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再展法院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