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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人民检察院制定出台民事检察一体化办案工作机制 助推民事检察监督提质增效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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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调动、整合金昌全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办案力量和资源,推进并规范民事检察一体化办案工作,提高办案质效,近日,金昌市人民检察院制定出台《金昌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一体化办案工作机制》(以下简称《机制》),促进民事检察办案工作优质、高效、协同运转。

       

  《机制》明确,金昌市检察院和县、区检察院分别承办本院受理的各类民事检察案件,市检察院加强对县、区检察院民事检察工作具体指导。金昌市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本院承办的案件交县、区检察院办理。金昌市检察院应发挥统筹协调和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县、区检察院应发挥办案的主力作用。

       

  《机制》确定,县、区检察院受理的疑难、复杂民事检察案件,或经审查认为需要由市检察院提出监督意见效果更好的,可以申请市检察院调度其他民事检察人员参与案件办理加强力量,也可提请市检察院办理。市检察院认为确有必要,经检察长或者分管检察长批准,可以提办县、区检察院受理的民事检察监督案件,也可以根据便于工作、有利监督的需要指定与原办案单位同级的其他检察院办理。两级检察院对于首例案件、新类型案件、有重特大影响案件和在法律适用方面有指导意义的案件,应及时梳理总结优秀经验做法,并层报上级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