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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人民检察院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依职权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的意见》 扎实推进行政生效裁判监督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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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金昌市人民检察院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依职权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立足金昌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实际,从指导思想、总体目标、监督范围、工作措施、监督方式、工作要求六个方面对加强依职权开展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意见》指出,检察机关对行政生效裁判结果进行监督,目的是通过检察履职督促纠正人民法院已办结行政诉讼案件中错误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促进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活动依法、公正、规范开展,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法律有效实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落实行政检察与行政审判相衔接的工作机制,逐步实现行政诉讼监督由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延展,从个别监督向全面监督转变,不断补强行政检察短板弱项,推动行政检察协调充分发展。   

       

  《意见》要求,金昌全市检察机关要切实提高站位,从促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行政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办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金昌市检察院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切实担负起指导、督促职责。对县、区检察院办理的每一起具体案件都要进行细心指导、严格把关,确保监督的合法性、实效性、规范性。县、区检察院要认真按照市检察院的安排部署和《意见》明确的监督范围、工作措施、监督方式等,扎实开展工作。全市检察机关要全面落实一体化办案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出对行政生效裁判检察监督的新路径,有力促进行政检察工作有新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