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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周】惜水 爱水 节水--金昌市人民检察院创建节水型单位侧记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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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金昌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切实发挥机关单位在节能减排领域的示范引领作用,围绕绿色、节约创建目标,落实建设节水机关工作要求,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机关节约用水,加大节水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检察干警自觉节水意识。2022年3月,金昌市人民检察院被金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金昌市水务局评为“节水型单位”。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加强节水机关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党组副书记牵头,各部门负责人参与,成立了创建节水型单位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计划财务装备处,具体负责创建节水型单位实施工作。各部门积极配合开展节水单位创建活动,保证各项节水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广泛开展宣传,增强节水意识。充分利用检察工作网、电子宣传屏等方式,深入开展节约用水宣传。院领导率先垂范、厉行节约,积极引导检察干警提高节约用水的自觉性,让节约用水成为习惯、成为生活方式,形成了“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氛围。全院检察干警自觉做建设节水型机关的宣传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三是完善制度建设,规范科学管理。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完善各项节水管理制度,建立有利于节水的制约和激励机制,以制度约束用水行为。量化、细化责任目标和任务指标,确定专人做好节水具体工作,确保领导到位、管理人员到位、工作职责到位。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采取多种形式,对单位干警用水进行督促检查,规范用水行为。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堵塞漏洞,坚决制止一切浪费用水行为。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及时维修损坏的供水设施,定期检查更换各类用水器具,防止“跑、冒、滴、漏”等各种浪费现象发生,杜绝“长流水”现象,确保节水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