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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人民检察院举行“检察官讲堂”第八讲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2-04-07 3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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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日,金昌市检察机关“检察官讲堂”第八讲开讲,永昌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闫财山以“关于刑法、民法关联问题的思考”为题,结合工作实践和办案中的思考,同金昌全市检察干警分享了自己办案经验。

       

  “检察官讲堂”以视频会议方式进行,会议由金昌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振国主持。金昌市检察院在家院领导、干警在主会场参加讲堂,永昌县、金川区检察院干警在各院视频分会场聆听授课。

       

  “最原始的刑法乃是侵权行为法,刑法是从侵权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闫财山从刑、民法关联的渊源开始讲起。从刑法对民法的从属性、实践中的个案、刑法的程序性问题等方面,深入分析解读刑法、民法关联问题。讲到“实践中的个案”时,他从“不当得利行为能否构成侵占罪”“交通肇事罪的构成与损害赔偿之关系”“所谓‘二难’案件”等方面展开详细介绍。讲授内容丰富,法学理论与检察实务有机结合,结合民事、刑事检察诸多案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王振国在总结发言时强调,闫财山同志从自己实际工作经验出发,深入思考刑法与民法的关系,与大家探讨如何更好地办理好刑事案件。每一名检察干警要从自身的实际出发、从工作需要出发,不断加强刑事、民事等检察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夯实检察实务知识储备,为更好地提升办案质量、为民司法打牢坚实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