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至15日,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赵春燕带领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组成的核查调研组前往金昌,实地核查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第十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深入调研“法律明白人”培训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情况。金昌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杜仲川,金昌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分管领导,永昌县、金川区政府分管领导,县、区司法局、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陪同核查调研。
核查调研组先后深入永昌县水源镇北地村、朱王堡镇三沟村,金川区宁远堡镇东湾村、桂林路街道昌文里社区等推荐申报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村居,通过听取示范村创建工作汇报,实地查看村级法治文化阵地、普法宣传、基层依法治理、民主建设等情况,查阅创建台账资料,同村居干部、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进行深入交流,全面了解掌握金昌市创建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对金昌市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核查调研组还对法律明白人作用发挥、创建活动与法治实践结合、普法宣传氛围营造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化指导。要求金昌市下一步要继续优化整合资源、创新工作措施,不断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水平,切实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干部民主法治管理水平,推动民主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据悉,金昌市现有5个村(社区)被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荣誉称号,31个村(社区)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成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2个,为全面推进法治金昌建设夯实了基础。
金昌市将以此次核查调研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在推动民主法治建设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将乡村振兴与民主法治示范创建紧密结合,为实现金昌市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