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昌市永昌县法院执行干警驱车2400余公里,克服高温酷暑、疫情形势复杂多变等困难,成功执结一起“涉企”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走出困境。
案情回顾:2021年金昌某公司起诉四川某公司和南充某公司,要求二公司依法按股权转让合同,将四川某水电开发公司股权转让至金昌某公司,并支付违约金390万元。后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约定于2021年4月11日前,金昌某公司、四川某公司、南充某公司共同配合,将四川某公司持有的四川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50%的股权、南充某公司持有的四川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50%的股权全部变更登记为金昌某公司持有。但法律文书生效后,被告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金昌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向法院提出异议,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因股权变更暂时存在风险,申请执行人自愿撤回执行申请,本案终结执行。
2022年7月,因存在的风险已消除,申请执行人金昌某公司申请恢复本案的执行,因二被执行人均不在永昌县域内,加之疫情影响,本院将责令履行行为通知书向两被执行人邮寄送达,责令其履行义务,二被执行人虽口头答应配合,但未能实际履行。8月22日,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官表示,若不能将股权转让,企业每天将承担直接损失15万元以上,希望法院及时帮助企业止损,尽快办理,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为此执行法官决定驱车前往二被执行人所在地进行办理。
2022年8月23日凌晨6时,星光还未退去,执行干警便驱车从永昌出发。为尽快减少企业损失,执行干警在高速服务区内将一桶泡面作为午餐后便匆匆赶路,一天内行驶1200余公里后到达四川省苍溪县。到达目的地后,执行干警立即联系申请执行人了解相关情况,并作出执行方案。次日,在配合做好当地防疫措施的同时,执行干警前往苍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因疫情防控,执行干警无法进入办公大楼,经多方联系,最终与该局工作人员在办公楼前办理手续,将股权转让的法律文书送达后,工作人员告知执行干警,需被执行人四川某公司、南充某公司在相应材料上盖章后才能成功办理转让手续。但南充市因疫情原因,已进行交通管制,被执行人无法到现场办理。执行干警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政策,在做好相应防疫工作后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办理手续。几经周折,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最终将该案的股权转让手续办理成功,也最大程度的减少企业损失,帮助企业走出困境。为不影响其它工作,当日执行干警便驾车返回。
“2000多公里的路程,你们冒着疫情风险,克服种种困难,两天内就将被执行人的股权变更在我公司名下,真是解决了我公司的燃眉之急,要不然我公司每天的损失就有15万元以上,真是太感谢你们了!”金昌某公司法人向执行干警不断地表示谢意。
此案成功执结,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涉企”案件的“急难愁盼”得到了及时回应,下一步,永昌县法院将继续精准发力,妥善处理涉企纠纷,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