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敦煌市人民法院加大执行力度,依法对一些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躲避执行的老赖采取了拘留措施。
以连某、雷某等为首的一些被执行人,因熟悉法院上班时间,洞察了法院执行干警找人的特点,一直躲避法院的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屡次不接电话,常常躲避家中不开门。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敦煌市法院加大了执行力度,采取不定时的加班执行,对一些经常躲避的被执行人采取了加班造访。最终依法拘留了一些长期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彰显了执行威力,惩戒了一批躲避执行的“老赖”。
连某因借款合同纠纷,欠款120931元。
刘某因借款合同纠纷,欠款402114元。
雷某因合伙协议纠纷,欠款35937元。
胡某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欠款39447.26元。
高某因租赁合同纠纷,欠款20000元。
张某因买卖合同纠纷,欠款105954元。
(酒泉市委政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