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抓住春节前执行的“黄金时机”,加大执行力度,用活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压缩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空间,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效果。
2022年1月10日,执行局接到公安机关成功布控到被执行人的信息,次日凌晨,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薛某某带回法院,依法拟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迫于压力,薛某某当场兑现执行案款50000元,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2022年1月21日11时,执行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电话,称被执行人曾某某当天下午要回安徽老家,请求法院立即执行。执行干警当即赶赴高台县被执行人家中,经干警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家属交纳全部案款39250元,案件顺利执结。
多年来,肃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积极探索与公安联动、网格协助执行等有效措施,切实破解查人找物难问题。2022年1月,执行局依法采取拘留措施53人,执行到位案款220余万,执行和解89案。
执行法官再次提醒:希望各位被执行人务必认清严峻形势,打消侥幸心理,积极主动来法院履行义务,把钱还了安心过年。(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