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心愿征集单转到了张掖市人民检察院:“希望检察机关协调处理未成年人无犯罪记录的证明”。检察人员迅速行动,多方协调,在12小时内兑现了这份心愿。
原来,安某某(化名)在17岁时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现已刑满释放,为了生活,选择了服务行业打算自己创业,但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安某某依稀记得自己在被宣判后,检察官告诉他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应当封存,所以他来求助检察机关,希望在自己走向创业路途的时候能够得到检察机关的保护。检察官在全面了解安某某刑满释放后的现实表现后,主动与甘州区公安分局通报情况,该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当地派出所依法办理。与此同时,检察官也迅速和派出所取得联系,要求按照近期印发的《甘肃省公安机关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和证明出具办法(试行)》的规定,应当为安某某出具无犯罪记录的证明,派出所在核实情况后,当场就为安某某出具了无犯罪记录的证明,为其自主创业提供了保证,检察官告诉安某某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要遵纪守法,依法经营,走好自己未来的人生路。
这张“心愿征集单”只用了12小时就在两机关的协调下迅速办结,彰显了司法机关急为民所急、想为民所想的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