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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临泽县法院发出新年第一份支付令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2-02-16 3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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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高效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近日,张掖市临泽县法院向债务人王某发出支付令,要求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给付申请人工资13000元。

  2017年,被申请人王某雇佣申请人刘某开车,共拖欠申请人工资13000元。因王某一直未付,刘某向临泽县法院提起诉讼。法官建议刘某通过督促程序申请支付令,刘某申请立案后,速裁团队法官迅速审查相关证据材料,认为刘某的申请符合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遂在第一时间向债务人王某发出了支付令。

  法官介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对于债权债务事实清楚,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且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债权人可以通过督促程序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支付令作为一种快速便捷、高效有力的督促程序,在立案后立即启动,不再需要经过调解、庭审的繁复程序,在减少当事人诉累的同时,也为矛盾纠纷化解提供新途径,为溯源治理减量工程的推进落实提供新思路。

  近年来,临泽县法院速裁团队积极探索通过简案速裁、类案快审、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督促程序等多种渠道,快速高效化解纠纷,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下一步,临泽县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根据案件具体实际,依法依规使用支付令督促程序,最快速度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推进县域良好法治生态营造,让司法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中作出更多努力、展现更大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