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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着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临夏州扎实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0-07-27 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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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来,临夏州在开展“减证便民”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与水平。

      全面落实推进学习借鉴嘉峪关市试点经验,选派工作人员赴嘉峪关市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文书模板、工作流程、制度规定、惩戒举措等进行学习借鉴。及时组织召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培训会,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重大意义、实施步骤、具体措施作了详细解读,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方向。同时,州司法局协同州政务中心对全州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开展梳理,并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进行“上门指导”。各县(市)、各部门对政务服务事项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办理方式、依据等进行深入研究,从方便群众、企业办事的导向出发,重点对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符合群众期待、社会风险可控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经审核后公布。截至目前,全州公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共561项,其中:州级147项,永靖县70项,和政县92项,广河县82项,临夏市18项,康乐县17项,东乡县86项,积石山县48项,均在政府门户网站及临夏州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

      强化监督管理 积极探索建立告知承诺书公示制度,通过运用新媒体曝光、舆论施压惩戒、信用等级评价、失信名单公示等多种手段探索失信惩戒的有效方式,不断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实行告知承诺审批与事中核查、事后监管有机结合,通过分批定期核查、加强基层执法力量、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最大限度降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风险。除确定必须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外,明确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替代证明,申请人不愿承诺、无法承诺或不愿承担不实承诺法律责任的,应由其提交法律法规要求的证明;对证明事项可以代为承诺的,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申请人有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