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临夏县人民法院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保障“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通过“规则之治”,把办理好每一起案件作为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实践。
发挥司法审判职能
今年7月17日上午,临夏县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丁某某等32人恶势力犯罪案件。
被告人丁某某以赌博为业,纠集他人故意伤害,逞强耍横,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丁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临夏县法院依法以开设赌场罪、赌博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丁某某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51万元;其他3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3个月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对其中的25名被告人处5000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金。 临夏县法院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制度改革”,发挥好刑事审判的惩戒、威慑、预防功能,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治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各类犯罪,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依法从严审理了张某某、丁某某等2起涉案人数多、社会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恶势力犯罪案件。 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找准个案处理与服务大局的结合点,依法审理买卖合同、金融借贷、土地租赁等领域案件,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做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今年以来,累计受理商事案件2760件,审结2272件,结案率为82.32%。
落实司法便民举措
今年8月25日,临夏县法院在掌子沟乡中光村巡回开庭审理了一起借款纠纷案件。
2018年3月,原告临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马某华(已故)签订了借款合同,马某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合同约定临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马某华提供借款7万元,年利率为8.7%,借款期限为一年。2018年7月,被告马某华因病去世,其妻子马某德、女儿马某牙共同继承了被告遗产宅院两座。借款到期后,原告及时提醒被告妻子、女儿及保证人还款,但被告妻子、女儿以借款人已故为由拒不还款,原告随之向县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主审法官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始终,一直释法理、讲情理,最终实现案结事了。
落实司法便民举措,促进营商环境发展。该院全面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完成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建立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智慧法院建设,积极推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开庭、网上送达,减轻当事人诉累。聚焦解决案件执行难目标,强化组织领导力度,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用足用好法定措施,强化联动执行力度,推进诚信建设。
据统计,今年以来,共受理执行案件989件,执结694件,执结率为70%,实际到位标的额650多万元,查冻扣840多人次,拘传500多人,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64人,限制高消费587人次,查封房屋42处,查扣车辆21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