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在风尘仆仆上常做“加法”
群众在舟车劳顿上多做“减法”
10月18日上午,浓雾未散,康乐县法院行政庭审判团队匆匆赶往八丹乡线家村民委员会。因为,他们今天要在这里完成一件赡养纠纷案件的巡回审判工作。
原告线某某年近80岁,常年独居。因年事渐高,二儿子推诿不履行赡养义务,故原告将次子诉至法院。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此案具有典型教育意义,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办案人员将庭审安排到了村委会。庭审过程中,审判员以法释理,引导双方情理结合看待该案。最终,原、被告双方就赡养方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向原告线某每月给付500元赡养费。
庭审结束后,办案法官马永伟还借此机会,向案件当事人及现场旁听人员普及了赡养相关法律知识。在场的群众表示,现场看了这个案件的审理,很受教育,备受启发,也让他们自觉用这个案例,教育子女和身边的人,一定要尊老爱幼。
为减少人民群众诉累,降低人民群众的诉讼成本,康乐县法院鼓励法官在风尘仆仆上常做“加法”,帮助人民群众在舟车劳顿上多做“减法”,切实畅通司法便民的“最后一公里”,最大限度将诉讼服务送到人民群众身边。(临夏州委政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