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甘南州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配齐配强乡镇(街道)党组织专职政法委员的同时,高度重视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管理,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州级政法单位、各县市委政法委及州直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州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审定,出台了《甘南州乡镇(街道)党组织政法委员管理制度(试行)》《甘南州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党组织政法委员能力素质建设的实施意见》。
《管理制度》从乡镇(街道)党组织政法委员的职能、职责和各级政法单位、县市委政法委、乡镇(街道)党委如何加强对乡镇(街道)党组织政法委员的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管理制度》指出,乡镇(街道)党组织政法委员在乡镇(街道)党组织领导和县(市)党委政法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是乡镇(街道)政法工作的组织者、推动者、落实者。乡镇(街道)党组织政法委员的职责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加强对乡镇(街道)政法工作开展情况的指导和督促,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派驻所(庭、室)依法行使职权,推动完善基层政法工作运行机制。统筹相关基层社会力量,协调基层社会治理相关事项,推动“网格化+十户联防”服务管理,督促相关工作部署落实。统筹指导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协调组织基层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工作。督促和推动政法单位派驻所(庭、室)、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群防群治组织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强网格员和联户长队伍规范化管理。联系辖区人民调解员、治安志愿者、法律工作者,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共同做好群防群治、联防联控、共建共享等相关工作。
《管理制度》要求,全州各级主管部门要把乡镇(街道)党组织政法委员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政法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采用“线上+线下”、“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教育培训模式,不断提升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履职能力,实现能力素质大提升。县(市)党委政法委员会要加强乡镇(街道)党组织政法委员工作的指导。政法单位要督促派驻所(庭、室)等机构全力配合支持乡镇(街道)党组织政法委员开展工作,推动各项政法工作在基层落地落实。乡镇(街道)党组织要加强对政法委员工作的领导,积极协调落实工作经费和辅助人员,支持保障政法委员依法履职尽责,确保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乡镇(街道)党组织要加强对政法委员日常管理,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考核要征求县(市)委政法委员会评价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了加强乡镇(街道)党组织政法委员能力素质建设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监督管理和工作要求。
《实施意见》指出,要着力提升乡镇(街道)党组织政法委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着力提升履职能力水平、着力增强基层政法活力。
《实施意见》要求,明晰职责赋权,建立规范运行机制,提升统筹基层政法工作的能力;加强实训勤练,建立高效培养机制,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紧密结合民族地区实际,加强工作实践锻炼,提升新时代基层政法工作综合能力,提高乡镇(街道)党组织政法委员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科技信息运用的能力、基层群众工作的能力、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甘南州委政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