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法治的声音,对警察来说,它是让犯罪嫌疑人闻风丧胆的警笛声;对法官来说,它是法庭上威严的一槌定音。而对于检察官来说,法治的声音就是每次开庭时说的那句话“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马玉洁作为广河县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从检十年来,凭着对检察事业的执着追求,不断超越自我,展现了一名基层女检察官的风采,多次被广河县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工作者,2017年取得了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2018年6月被国家禁毒办、国家禁毒基金会评为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优秀校外辅导员。
矢志不渝爱检察
用心传播法律温情
马玉洁考入广河县人民检察院后,被分配到公诉科,奋战在办案一线上。从第一次拿到案卷时的惶恐不安、无从下手,到现在的临危不惧,她边工作、边学习、边实践、边总结,严格审查每一起案件,尤其注重对影响案件定罪量刑证据的把关,确保案件质量。十年来,办理了各类刑事案件300余件,无一错案,起诉至法院的案件均被做了有罪判决,提出抗诉两件,均被改判。
1994年8月,年仅20岁的被告人马某与其叔叔一家因为家庭琐事发生纠纷,一时冲动下马某用长矛戳向了他的叔叔,致使受害人不治身亡,之后马某便逃亡到新疆,直到2017年才被抓获。
马玉洁在看守所讯问马某时,马某态度诚恳,并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表示愿意赔偿受害人家属以弥补自己所犯的错误。在她反复多次的沟通和调解下,马某向受害人近亲属进行了赔偿,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建议法院从宽处理后,马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该起案件结束后,马玉洁收到了被告人家属和受害人家属联名送来的锦旗。在那一刻,作为一名检察官,她深刻感受到对待案件铁面无私,不为利益所诱,对待人性常怀悲悯之心,侠骨不失柔肠,传播法律温情,让每个公民都体会到公平正义是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
用爱守护花蕾
关怀未成年人成长
在办理一般刑事案件的同时,她还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马玉洁深知,未成年人思想单纯,可塑性大,大多数未成年人罪犯犯罪动机简单,犯罪原因主客观交错,主观恶性不深,有改造的基础。对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案件,她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活动依法严厉打击,最大限度保护救助涉案未成年人。
为了让法治的声音在课堂上响起,让它伴随着每一个法律人的谆谆教诲传遍所有孩子的心里,马玉洁通过担任法治副校长、深入乡镇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等方式,用生动的法律语言从养成良好习惯、抵制不良诱惑和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身安全等方面对同学们进行法治教育,在未成年人心中播下一颗颗法治的种子。
17岁的马某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作为家里最小的孩子,父母很溺爱他。其父亲长期在外打工,母亲文化程度又低,对马某缺少必要的监管,上完小学后他便辍学在家,无所事事,结交了不少社会闲散人员,之后便因一时糊涂盗窃别人手机,被刑事拘留收押在看守所。
了解这起案件后,马玉洁深知家庭监管不力和学校教育的缺失是他犯罪的最大诱因。在讯问时,她用诚恳的态度和眼神让马某慢慢放下戒备,他的态度从不安转为信任,从抵抗转为配合,最后流泪供述了所有犯罪行为,并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在她的努力下,县检察院对马某做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满后,县检察院对其做出了不起诉决定。
“像马某这样的案子还很多,我们作为检察官,肩负着神圣的使命,应该认识到法律的最终目的不是惩罚,而是教育和挽救。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应该用满腔热情和爱去关怀未成年人成长。”马玉洁感言道。
维护公平正义
秉公执法得民心
作为一名普通的人民检察官,她始终坚守心底最深处的那份责任,做好手中的每一份工作,审查好每一起案件,还事实以真相,让犯罪嫌疑人心服口服,树立法治的权威;还被害人以公道,让正义得到伸张,用自己不懈的努力维护法律尊严。
在办理马某涉嫌贩卖毒品案时,马玉洁通过认真审查案卷材料时发现,罗某介绍马某与曹某认识,并说服马某向曹某贩卖毒品,促成了毒品交易,应作为共同犯罪一并处理,于是向公安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成功追诉漏犯一名,让罪犯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有效震慑了毒品犯罪,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和权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