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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行政复议数据的“一升一降” 看金昌市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升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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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金昌市恪守“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理念,以“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为目标,坚持公正高效、有错必纠,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行政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随着复议监督质效的持续加强,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不断提升,复议纠错案件逐年减少,2020年全市行政复议纠错案件12件,2021年复议纠错案件8件,2022年前10月复议纠错案件5件。

调解优先 促进争议实质化解

 

  将调解和解贯穿行政复议办案全过程并优先适用,对适合调解和解的案件,一方面通过督促执法部门预先介入,对于明显违法的行政行为进行“自我纠错”;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市政府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委员的作用,及时居中协调,注重分析当事人的争议来由、实质诉求和矛盾症结,综合运用释法说理、类案指引、情绪疏导等多种方式,通过“软纠错”的方式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2020年通过调解和解结案的案件6件,占受理案件数的12%,2021年通过调解和解结案的案件13件,占比23%,2022年1-11月通过调解和解结案的案件15件,占比26%,有效实现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与行政机关的执法形象双维护。

严把“三关” 提升案件审理质效

 

  一是严把证据事实关。严格审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注重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分析,对于各执法机关,特别是承接综合执法改革事项的部门的行政执法案件,通过严格审查执法证据、执法程序、法律适用、自由裁量等方式,妥善处理行政争议,监督行政行为。

 

  二是严把质量效率关。对适用简易程序作出的处罚、市场监管投诉等案件,一律快审快办;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既强调“调”,又不偏废“审”,发现具体行政行为明显违法或者不适当的,当纠则纠,当撤则撤,绝不“和稀泥”。

 

  三是严把文书审签关。对拟作出复议决定的案件,通过法制审核、层层审签,切实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科学性、精准性和合法性。

  

强化监督 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发挥复议监督质效。在案件办理中发现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采取实地调查、举行听证、发出行政复议建议书、意见书等方式予以严格监督。

 

  二是坚持行政复议决定抄告制度。将行政复议决定抄告被申请人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增强监督依法行政的合力,倒逼行政机关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公信力。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将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履行情况纳入年底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加大考核比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延展行政复议监督功能,提高行政复议监督质效。

  

源头预防 实现执法长治长效

 

  督促涉案部门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重点研究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执法人员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有效避免因执法不规范或执法不作为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按照“以案治本”的思路,针对依法纠错案件,找准症结,靶向开展源头治理,对治安管理、工伤认定、食品安全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案件,指导行政机关规范执法程序,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确保“复议一件、规范一片”,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发生。

   

加强指导 深化复议体制改革

 

  加强行政复议宣传和指导,督促各有关单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端正态度,认清在行政复议中的地位和责任,重视培养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落实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作出执法决定书中准确告知行政相对人权利救济方式,避免出现“复议无门”。加强复议机构与行政机关的协调联动,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后半篇文章”。

 

  下一步,金昌市各级复议机关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持续巩固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纠错功能,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凝心聚力为金昌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