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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检察院十项措施深化行政检察依法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小专项活动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3-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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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三抓三促”行动走深走实,金昌市检察院提出十项落实措施,扎实推动《全省检察机关深化行政检察依法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小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落实落细。


《措施》明确,全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在办理行政检察案件中要坚决破除市场主体差别保护壁垒,坚持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平等,坚决杜绝差异性、选择性司法,切实注重检察服务和保障作用的发挥。要依法加强对涉市场主体产权保护、财产征收、市场准入、自主经营、减税降费、行政协议等领域行政生效裁判案件的法律监督,坚持有错必纠、依法监督,严防以权力、行政垄断等非市场因素扰乱经济秩序,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措施》提出,对人民法院办理涉企行政诉讼案件中的保全、先予执行、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行政行为,以及对企业或企业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的违法不当行为,依法监督、妥善处理,确保企业在行政诉讼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升诉讼效率。《措施》还将重点关注涉企降费、拆迁补偿、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环保、食药安全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案件,紧盯行政机关乱收费、乱罚款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措施》提出,开展专项法律监督活动、办理涉企行政检察案件,要坚持“应听尽听”原则,积极开展涉企案件简易听证,减少听证审批环节,简化听证程序,主动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专家等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涉企矛盾化解,充分发挥听证在审查涉企疑难复杂案件和化解涉企矛盾纠纷中的作用。要持续推行检察官联系企业制度,通过定期不定期到企业走访开展“法治宣传进企业”等活动,关注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审判、执行活动及行政执法行为中可能存在的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问题,积极提供法律服务,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帮助企业解危纾困。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介绍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活动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努力营造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