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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民乐县用好“七字要诀” 化解纠纷创稳定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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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创稳行动开展以来,张掖市民乐县坚持问题导向,积极主动作为,全面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工作体系,探索总结出“七字要诀”,不断推进全县主动创稳行动提质增效。


信息“早”掌握。建立以县、镇、村三级信息网络和县级各部门信息网络为主渠道,同时积极调动镇村社区、综治中心、政法委员、网格员等“乡情亲情友情、地缘人缘情缘”优势,参与信息搜集,发挥哨点、探头作用,及时掌握信息,分析研判可能存在的问题,靠实化解管控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目前,共开展维稳分析研判会3次,重点矛盾纠纷化解研判会议16场次。


摸排调解重“细”致。组织机关干部、网格员、基层政法干警和平安志愿者进村到企、上门入户,通过集中排查、日常排查、滚动排查相结合,对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土地流转、政策落实等矛盾纠纷和涉稳隐患进行“地毯式”清查,做到清仓见底。目前,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90余件,化解率达100%。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过程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中心吹哨,部门报到”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全面推行“一看、二听、三问、四理、五析”工作法,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信得过的方式,做到细致观察、耐心询问、认真倾听、详细记录、严谨查证、综合分析、理性调解,力争说服而不压服、换位思考而不居高临下、体谅包容而不斥责训示,将调解工作做细做实,确保矛盾纠纷不反弹,力求达到“排查一个、调解一个、调和一片”的效果。


调处效率争最“快”。紧盯邻里纠纷、家庭纠纷、土地纠纷、农民工工资拖欠等各类矛盾纠纷和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群体,改变以往等当事人找上门来调解的传统模式,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落实“四门四访”,多渠道、全方位接待群众,把调解工作移到群众的家中,以事实分析、情理说服、温情感动、反复协商等多种调处手段为突破,以多方力量为依托,使矛盾纠纷在最短时间内得到快速化解,全力打好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主动仗”,避免了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把信访服务窗口打造成党委政府和群众的“连心桥”。


方式方法求灵“活”。面对层出不穷的各类矛盾纠纷和千差万别的纠纷当事人,矛盾纠纷调解员根据其文化程度、从事职业、年龄、性格、生活环境、心理素质等不同情况,注意找准“双赢”的结合点,准确把握诉与调、情与法之间的关系,因时因地因人因事采取灵活多样的调解方式、方法与技巧,灵活机动地做好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对问题较为复杂、需要多部门联动配合解决的,加强部门联动、协商办理;对重点矛盾、信访积案等问题,适时召开信访联席会议,严格落实“五个一”工作机制和“五包”责任,全力化解处置;对诉求不合理的教育疏导到位,对确有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对缠访闹访的依法处置,切实做到“三个坚决防止”。


情理交融显“真”诚。在调解过程中,不断学习借鉴“老马工作室”接待群众“起立迎接、请坐倒水、倾听记录、交流引导、解决问题、出门相送”要求,始终秉持用真实感人的语言和当事人进行交谈,用自己的行动感动他人,使当事人真切感受到调解人员平易近人的亲和力和良苦用心,进而获取双方当事人的信任,真实了解涉事当事人的意见、了解他们的诉求,深入细致掌握实情,既把握一个“情”字,帮助查找矛盾纠纷的症结处,又紧扣一个“理”字,找准矛盾纠纷的突破口,情理交融、法德结合,从而愿意接受调解,努力取得调解实效。


解决问题讲“公”心。在调处矛盾纠纷中,调解人员始终做到心正、身正、公正,对当事人一视同仁,不听信一面之词,让当事人感到调解员考虑问题全面,处事公正,从而消除戒备和对抗心理,促使调解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在调解过程中,择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以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为切入点,多角度解释法规政策,增强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引导其在法治轨道上表达诉求、解决问题,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


跟踪问效重回“访”。严格落实“矛盾纠纷回访”制度,对调解无果、不认可调解的关键当事人,持续进行跟踪回访,抓准矛盾纠纷的核心症结,掌握事件进展、思想动态、家庭情况,着力做通其思想工作,充分借助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调解,对症施药,推动问题解决。对生活困难的当事人群众及家庭积极采取民政救助,逐步清除群众对立情绪,予以缓和、稳控,确保矛盾调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