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政法网 今天是 2024年03月28日 星期四

天水:多措并举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3-05-23
字号:A A    颜色:

  近年来,天水市司法局紧紧围绕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八五”普法任务,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作为推进法治天水建设基础性工程,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作用,积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让法治赋能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


  深入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学习宣传。将《乡村振兴促进法》学习宣传纳入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纳入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纳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清单,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培训重要内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市县、乡村各层级广泛开展“五个一”活动,即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活动、一次学习培训、一次普法宣讲、一次政策宣传、一次学法测试,推动《乡村振兴促进法》学习宣传不断深化、落地落实。全市共印制发放《乡村振兴促进法》3万余册,组织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宣传活动460余场次,提升群众对乡村振兴战略的知晓率,增强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乡村振兴的能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扎实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落实《天水市加强法治乡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方案》,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结合起来,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着眼于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组织开展“聚焦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和“开展农资打假为民服务行动,护航乡村产业振兴”涉农领域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市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327户,培养“法律明白人”9200余名,实现了每个村2至3名“法律明白人”的目标。持续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创新工作方式,健全便民措施,更好地满足乡村群众多样化法律需求,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全市390余名律师担任2612个村居法律顾问,实现了行政村(社区)法律顾问和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室全覆盖。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组建专家服务团,通过法律咨询、法治讲座、法律援助、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等活动,开展法治讲座160余场次,普法宣传活动3100多场次,接待群众咨询18000余人次。秦州区组织8个律师事务所、50余名律师深入468个村(社区),通过法律顾问定期深入村(社区)开展工作,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组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的基础性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效衔接。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形成“党政牵头、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全民参与、法治保障”的人民调解新格局。积极探索“人民调解+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模式,找准着力点、打出组合拳,形成了一批行之有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经验做法。2022年共调处各类民间矛盾纠纷7600多件,调处成功率97.5%。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热线作用,积极引导纠纷当事人利用12348法律服务热线、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等方式反映诉求,解决问题。


推动乡村法治文化建设。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法治乡村建设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示范带动法治乡村建设走深走实。实施法治文化“一地一品”工程,推动村(社区)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书屋、文化礼堂等阵地建设,打造法治文化公园2个、农村法治文化广场47个。将法治文化建设融入乡村振兴,组织创作《背后听真话》《现实说法》《村长说法》等独具浓郁地域文化特色的法治文艺作品。持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在乡村建设示范行动省级示范村中培育创建省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6个,用法治助力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全市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0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29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41个。


  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农业农村执法工作的监督,推动农村基层综合执法改革,健全完善农村领域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进一步落实涉农领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组织开展乡村振兴执法监督检查5次,开展县区乡镇综合执法人员参加的执法培训班3期,换发农业农村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386名,推动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下一步,天水市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强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与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特色法治乡村建设“四大工程”结合起来,与“三调联动”“三治融合”结合起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和自治、法治、德法相结合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在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中,培育打造一批“法治+党建引领”“法治+村民自治”“法治+产业振兴”“法治+家庭农场”“法治+林下养殖”“法治+特色农业”等特色法治乡村,形成法治引领、多点支撑、优势互补、梯次发展的法治乡村建设生动局面,努力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广大农村蔚然成风,为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