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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亮点品牌 厚植法律监督根基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打造财产刑监督执行新模式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3-07-27 3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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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真抓实干,立足实际,守正创新,积极创建亮点品牌,厚植法律监督根基,积极打造财产刑监督执行新模式,构建财产刑执行双赢多赢共赢新格局,持续提升检察监督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强化监督重点

明确监督目标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刑事裁判涉财产刑执行工作,维护司法权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凉州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为依据,依法履行财产刑执行法律监督职责,以2022年开展的刑事裁判涉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监督活动为基础,突出问题导向,重点对法院审判部门、执行部门是否及时将刑事裁判涉财产刑执行案件移送立案部门审查立案、是否积极启动执行、是否怠于执行等方面进行检察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防止国有财产流失。


强化沟通协作 

拓宽监督线索


      凉州区检察院将检察监督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能动履职、主动监督。针对凉州区人民法院刑事裁判涉财产刑执行情况现状,自2023年2月以来,凉州区检察院对凉州区法院判决生效的所有涉财产刑执行案件进行检察监督,全面掌握财产刑执行案件的办案步骤和程序,精准定位各环节的监督要点。


      经过积极筹划和精心准备,凉州区检察院致力于构建一套完整的公检法司信息互通机制,通过扩大监督协作范围,及时引导督促财产刑执行工作落地生根,多次与凉州区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研究讨论、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与区法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正式联合会签《关于建立刑事裁判财产刑执行与检察监督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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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品牌亮点

提升工作成效


      针对凉州区法院判处的财产刑执行不到位问题,凉州区检察院紧盯生效判决不放松,以品牌亮点工作创建为契机,持续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筛查出刑事案件生效裁判涉财产刑执行案件130件193人,生效判决中涉及判处罚金共计140余万元,没收非法所得共计36万余元,凉州区检察院针对区法院财产刑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共发出检察建议48份,督促区法院执行罚金97万余元、没收非法所得23万余元。同时,对财产刑未执行到位的刑满释放人员财产状况进行跟踪调查,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及时通知凉州区法院立即采取查封、扣押等相关执行措施。


依法能动履职

强化法律监督


      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针对凉州区人民法院尚未依法变卖、拍卖、长期存放未处置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凉州区检察院强化责任担当,加大对涉案财产的处置力度,与法院积极沟通、协作配合,向同级政府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建立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有效规避执法司法办案中财物毁损、贬值、灭失的风险,最大限度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全面推进财产刑执行工作,构建财产刑执行双赢多赢共赢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