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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临泽县检察院:“公益检察蓝”守护“生态环境绿”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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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临泽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守护生态环境中的积极作用,依法能动履职,精准有效监督,将法律监督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坚决筑牢守好国家西部重要生态屏障,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临泽建设。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保护责任。临泽县检察院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底线任务,围绕“绿带拥城、水系绕城、塞上江南、秀美临泽”生态文明建设思路,能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职责,主动服务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法律监督活动,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主动向县委、人大报告工作情况,将县委、人大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各项要求,转化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各项具体举措,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积极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访联络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争取代表委员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成立服务和保障县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检察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检察长负主要责任,其他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全部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模式,坚持稳中求进、创新引领,不断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办案质效。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扎实推进农村禁止“四烧”工作,深化施工、道路、堆场、裸露地面等扬尘污染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持续加强河湖岸线管理,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综合施策守护“蓝天、碧水、净土”。在充分运用提起公益诉讼职能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基础上,坚持把诉前实现生态保护目的作为最佳状态,依法通过诉前磋商、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等方式提出针对性的防范治理对策。近年来,通过开展公益诉讼诉前治理,督促行政机关清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各类固体废弃物58吨,完善废水排放设施6处,清理河道各类垃圾72吨,拆除违建彩钢板房5处,督促行政违法行为人栽植各类树苗6000余棵,成活率达95%以上,挽回被损毁公益林地146.16亩,办理的一起湿地保护典型案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检察日报刊发。


强化内外协同,凝聚保护合力。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准确把握履职中发现线索的要求,注重通过12309检察服务等系统内外信息和管理平台,中央环保督察、审计、巡视巡查等专项监督信息,新闻舆论、互联网、新媒体等渠道公共信息,拓宽视野,拓展线索发现渠道,提高收集和研判效率以及精准化程度。加强与环保、水务、住建、自然资源、公安机关等行政执法部门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常态化沟通联系,联合召开工作联席会议25次,联合开展执法办案19次,深入挖掘发现涉及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的案件线索,为保障和服务生态环境工作提供信息支撑。结合“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充分发挥专家学者、专职律师、有专业背景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力量的作用,针对重点难点案件开展咨询论证和公开听证8次,借助“外脑”促进办案,凝聚公益诉讼保护生态环境合力。


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公益影响。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公益诉讼保护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新路子,走进乡村开设宣讲课堂,走进集市发放宣传手册,走进田间开展“回头看”,坚持不懈的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意识。充分运用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随手拍小程序等平台,建立公益诉讼举报奖励机制,提升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知晓度,提升群众参与公益保护的积极性,努力推动公益诉讼全民参与。加强与媒体互动合作,综合运用报纸电视、“两微一端一抖”等媒体平台,加强检察宣传,加大新闻媒体发挥监督作用力度,注重案例化、故事化、可视化传播,讲好公益诉讼检察故事,曝光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公益保护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