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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专项工作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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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甘肃省检察院召开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专项工作推进会。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波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检察院一级高级检察官俞新民主持会议,省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陈冰如参加会议。


甘肃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杨波


会议指出,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是党中央和相关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大监督任务,也是检察机关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融合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客观需要,更是做实行政检察,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现实需要,全省检察机关要提高站位,明确任务,主动谋划,按照“先接住,后接好”的办案要求,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全省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


会议要求,要强化履职担当,充分认识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重要意义。行政检察部门作为具体承担行刑反向衔接的牵头部门,要主动担当,深刻认识新时代新征程做好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贯彻落实好这一重大任务,不断夯实行政检察根基,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要强化审查把关,依法依规稳步推进行刑反向衔接监督办案工作。全省各级检察院要充分发挥行政检察部门牵头负责反向衔接、案管部门负责案件流程监控等职能作用,按照由刑到行的办案路径和要求,严格遵循反向衔接办案指引,精准提出审查意见,规范制作《检察意见书》,严守办案程序,稳步推进反向衔接工作。其他检察部门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线索,要按照《人民检察院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规定》,及时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归口管理。要强化办案质效,能动发挥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在社会治理中的治本功能。要坚持能动履职,通过创新监督手段和方式,提升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质效。要加强对外沟通协调,注重监督与支持并重,坚决摒弃“我对你错”的对抗式监督模式,采用双向磋商、座谈、公开听证等柔性监督方式,与行政机关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凝聚执法司法合力。要借力“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模式,充分挖掘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数据资源,依法开展数据赋能行政检察工作,着力提升反向衔接监督办案实效。要强化统筹协调,构建良好的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运行机制。要把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纳入各级院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统筹研究解决办案人员力量不足、对外协同监督不顺等重大问题。要持续深化与行政机关的衔接配合,针对反向衔接案件办理中出现的证据标准、法律适用、处罚尺度等差异问题,加强沟通协商,形成共识。要按照全院一体协同履职要求,进一步畅通行政检察与刑检、公益诉讼、案管办、检察信息技术等部门的内部协作。要着力提升综合素质,强化案例培育,加强经验总结和宣传,及时发出甘肃行政检察好声音,扩大甘肃行政检察影响力。


会上,庆阳、武威、张掖、定西、兰州、金昌市检察院分别围绕行刑反向衔接与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等工作内容作了经验交流。


全省市、县两级检察院分管检察长,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刑事检察、案件管理和检察技术信息部门负责人,以及省、市、县三级检察院行政检察全体干警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