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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凉州检察: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 “八步办案法”为轻罪治理赋能增效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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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武威市凉州区检察院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聚焦分层治理、诉源治理、社会治理、集中研判,健全完善轻罪治理协作配合机制,形成走访调查、会商论证、公开听证、听取意见、汇报请示、分类处理、公开宣告、回访评查“八步办案法”,为推进轻罪治理赋能增效。


分层治理“蓄势赋能”


凉州区检察院积极探索违法犯罪梯次治理模式,准确把握罪与非罪、违法与犯罪界限,在全省率先联合农业农村、林草、公安等5家单位共同签订《关于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作的意见》,共同构建轻重有序、梯次递进、分层处理协作配合监督格局。健全完善轻微犯罪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与法院、公安、司法局等4家单位共同签订《关于建立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实施办法》,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全面精准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抓实“严”的一手,增强从严惩治震慑力,又规范“宽”的一面,准确把握执法司法尺度,避免“一刀切”、简单机械办案。


诉源治理“加力提速”


      凉州区检察院采取召开公检法联席会、同堂培训等方式,进一步统一证据标准,加强证据收集、审查力度,就轻微案件从严处罚、从轻处罚等情形达成一致共识。进一步创新轻案办理模式,推进诉源治理,为构建轻罪治理体系探索凉州检察实践。通过纵深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开展,加强行政检察与刑事检察沟通衔接,以合理处罚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确保“罚当其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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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提质增效”

  

      凉州区检察院对轻伤害、醉酒危险驾驶、非法采集野生植物、非法狩猎等轻微刑事案件,采取“实地调查+综合研判+公开听证”的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监督,给不起诉案件办理加把“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检察办案各环节推进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打造刑事和解新模式,一体推进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刑事和解与认罪认罚、司法救助、人民调解等制度多向发力、深度融合,进一步夯实矛盾化解基础性工作。探索建立替代性生态修复机制,努力实现依法惩治与生态修复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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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研判“汇聚合力”

        

      凉州区检察院针对执法司法理念不够统一、轻罪治理理论研究少等问题,坚持理念引领、标本兼治,加快实现从“个案治罪”向“系统治理”的转变。通过搭建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双向衔接审查机制,在做好涉罪案件从行政执法向刑事司法程序的正向流转的同时,跟进监督轻罪案件不起诉后的行政处罚情况,避免“一放了之”。同时,加强对轻罪案件中反映出的类案问题的研判分析,制发类案检察建议13件,推动堵漏建制,织密轻罪治理责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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