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天祝县检察院成功促成28名农民工讨薪案达成和解,有效化解信访风险,彰显检察温度。
2024年3月,天祝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在履行民事检察职责中发现,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诉讼至法院,涉案人员有28人,涉案金额43万余元,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减少农民工和法院诉累,促进社会和谐,天祝县检察院主动履职,依职权对该案件立案调查。
检察人员经调查核实发现,欠薪人员提交的诉讼证据并无相关欠薪证明,只有自己记录的工单,工单确认人员也不是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证据缺失将导致欠薪农民工承担诉讼不利的后果。同时检察人员了解到,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系当地一家有影响力的民营企业,不仅缴税信誉良好,还解决了很多就业问题,该项目欠薪的主要原因是分公司项目经理履职不到位导致,但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并未回避总公司责任,承诺将尽快筹备资金,支付所欠工资。
为保证企业正常经营,农民工工资顺利支付,天祝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对已外出广西的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祝分公司项目经理罗某某进行了询问,并走访了多个项目建设相关人员、听取了28名农民工的意见,涉案农民工均表示愿意宽限付款时间,双方当事人均有和解意愿。
随后,天祝县检察院和天祝县法院办案人员对该案进行了调解,通过检察官和法官的释法说理,农民工们理解了民营企业在当下的困境,企业负责人也认识到农民工按时按量获得薪资报酬的必要性。最终,本案28名农民工与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达成书面和解协议,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