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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文苑 | 写在司法所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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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酒泉市瓜州县司法局 施亚梅


司法所门口的树已经足以遮挡正午的阳光,那群争着和我做朋友的小孩都有了自己的伙伴,曾经陌生的街道,在踏了千百遍之后,也变得亲切了起来,从生硬的“你好”变成“到我家坐坐啊”。世间万物都在变化,逝去亦或生长。


刚参加工作,就来到了司法所。那时候的我,才二十出头,厚厚的镜片也藏不住心中的胆怯。每次开展普法活动,都不敢大声说话,在调处矛盾纠纷时也是极为小心地听取双方的诉求,时不时地被不合理的诉求惊得扶一下眼镜,现在回过头看看,那时的自己虽然青涩,但也是在努力成长。


司法所的门口,有一条长廊,见证了我所有的时光。每每成功调解矛盾纠纷,我就奖励自己一包辣条,坐在长廊上,贪婪地享受时光,那时的我是骄傲的。我和我入户时认识的小朋友们一起坐在长廊上分享彼此的秘密,那时的我是快乐的。新的社区矫正人员报到之后,我会坐在长廊上发呆,思考人性的弱点,那时的我是迷茫的。在加完班的深夜里,月光铺在长廊上,风没有旋律,那时的我是疲惫的。


基层工作从来不是轻松的,尤其司法。意识的转变是一个持续而漫长的过程,是自我秩序和法律程序碰撞的过程。经历过这样一个纠纷,男子来到司法所,他说他的前妻赖在他家不走,让我帮忙把他前妻赶出家门,然而经了解,才知两人并未离婚,由于妻子外出务工半年没有回家,丈夫便从“心里”将妻子离了,那种古老的割袍断义在农村家庭纠纷中依然存在。普法任重道远。农村的纠纷向来都是琐碎的,村头情报收集站里的大妈会因信息收集的误差而争吵,邻家大叔会因耕地边上道路的宽窄而扯皮,蔬菜店里会因支付延迟而引起误会,这些矛盾的化解往往基于对司法工作人员的肯定,而这肯定是无数次的入户、走访、交谈换来的结果。


司法所工作中最难的是两类人员的管理。犯罪类型不同,家庭情况、社会经历不同,需要对每一个人建立一个矫正小组,制定不同的矫正方案,再根据日常表现确定管理等级。做有温度的执法者一直是我们秉持的理念,要时刻关注人员的行为动态、心理变化,既要走访家庭成员,又要走访所在社区。多半的时间用来帮他们重新树立正确的三观。


年少时有很多天马行空的梦想,想跨越无数座山,看不同的风景,想吃遍世界上所有的美食,兜里装满糖果。可在司法所的这几年,我的梦想已经扎根进了这片土地,都说见多了世间百态,人也就坚强了起来,可我却愈发的柔软。


“我不相信他,我们就来司法所了。”这句话让我热泪盈眶,因为在群众的心里我是值得被信任的,同时也让我心生担忧,因为他们看不懂合同里的条款,不清楚其中的法律价值。曾看过一则寓言,在大城市上班的儿子为了让在农村种地的父亲有个好身体,便给父亲买了个跑步机,可父亲回到家就已经精疲力尽。我不想让类似的事件发生在我身上,以自己的需求去预想他人的需求,我开始不断总结每个村现实情况,走访村班子、入户群众家中,掌握他们真实的需求,针对性地制定普法方案,再根据农忙情况,确定宣传时间,确保送给群众的法律知识是他们需要的。


许巍的《蓝莲花》一直是我耳机里的旋律,每个睡不着的夜晚都会单曲循环。我追问自己,生命的价值何在?也许在泥土中生长得太久,答案竟也是那般的朴实——辖区人人懂法守法。


司法所门口的树在成长,门口玩耍的小孩在成长,我也在成长,大家都在用自己的方式热爱着这片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