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酒泉市敦煌市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面深化法治敦煌示范创建的进程中积极探索实践,形成“针、线、活”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法,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有效运行,群众普遍满意、社会效果好。
三根“针”抓源头
出好风险隐患“预防牌”
针对性普法,超前防范。通过“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的方式,在调解的过程中宣传讲解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示警,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对不适宜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坚持从源头上预防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
针对性排查,及时介入。成立由司法所、综治中心、村支两委、网格员+联户长组成的9个矛盾纠纷排查小组,对辖区内各类纠纷进行摸排,实行日常排查、集中排查、条块排查相结合的“地毯式”摸排,全面掌握矛盾纠纷动向,对排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安排调解员及时介入,了解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性想法,找寻问题症结、对症下药,及时劝和。
针对性听诉,及时干预。双方当事人对纠纷的讲解、情绪的发泄,调解员要耐心、细心的听诉,同时更要有针对性的听诉,当事人在诉说不着边际、东拉西扯、不了了之时,要及时干预,将当事人拉回到主要纠纷的情景中来,避免出现调解时长效短、事倍功半的情况。同时及时疏导当事人情绪,当好群众的贴心人。
三根“线”助化解
撑好和谐稳定“安全伞”
“情感线”助化解。引导当事人传递中华民族“和为贵”的优秀传统文化理念,劝说当事人尽量选择调解和解的方式解决争议,为开展调解打下基础。对一些调解达不成协议的案件,也要认真做好引导解释工作,向当事人分析是非责任的利害关系,打下良好思想基础。
“亲情线”助和谐。调解纠纷中,善于运用双方对待子女的难舍之情、对待父母亲人不舍之情,调解员要善于联动当事人的周围邻居、亲人或者交情甚好的朋友来充当“和事佬”、说客,善于利用当事人间的情义关系,唤起他们过去的感情或友谊,使得双方互谅互让,握手言和。
“社会线”助平安。根据不同案情,恰当把握当事人情绪,营造有利的氛围。采取“面对面”和“背靠背”相结合、趁热打铁和冷处理相结合的方法,有时对当事人的情绪激动善言软化,有时也允许当事人适度宣泄。还要选择布置恰当的场所,适用不同案件调解的需要。
三个“活”提质效
跑出纠纷调解“加速度”
专项排查早干预。坚持排查在先、关口前移,组织社区干部、驻村工作队员、调解员和网格员等深入村(社)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严格落实日排查、日报告制度,聚焦重点工作、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要时段,对排查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介入、早干预、早处置,牢牢牵住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牛鼻子”。
就地化解见实效。针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山林土地等常见多发纠纷,坚持抓早抓小,灵活采取法理情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就地化解,对部分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及时协调联系街道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组建专门调解团队化解,真正做到因案施策、对症下药,坚决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及时回访固成果。要求调解员对调解过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回访,通过上门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存在的隐患以及当事人的思想生活状况进行全面掌握了解,形成排查、研判、化解、回访“闭环式”管理,进一步巩固调解成效,真正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