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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法治沃土 厚植为民情怀——临夏州临夏市法院用心用情擦亮司法为民底色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5-04-23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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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临夏州临夏市人民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耕法治沃土、厚植为民情怀,将调解工作深度融入司法服务之中,努力实现矛盾纠纷诉前化解,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用心用情擦亮司法为民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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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临夏市法院折桥法庭调解一起民事纠纷案


为民排忧解难


  近日,临夏市法院执行法官成功执结一起侵权纠纷案件,在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彰显了司法为民的责任担当。


  1997年,申请执行人马某新因其自留地内被马某龙修建房屋,导致邻里双方产生矛盾,因赔偿数额未谈妥,此事被搁置25年之久。后马某新提起诉讼,2023年7月临夏市法院作出判决,判令马某龙拆除修建房屋并清除堆放在马某新地界的杂物。


  此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勘查实际情况,发现涉案房屋仍处于居住使用状态,如强行拆除势必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考虑到邻里关系的特殊性,于是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从邻里情谊、和谐共处的角度耐心劝解。经过不懈努力,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案件得以执结。


  在司法办案中,临夏市法院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竭尽全力为民排忧解难,努力找到处理问题的“最优解”,用有温度、有良知、有力量的司法结果,践行“小案办出大民生”的司法追求。


优化营商环境


  近日,临夏市法院折桥法庭调解了一起涉企合同纠纷案件,双方矛盾得到有效化解。


  此前,被告杨某借用某安装公司资质,与某房地产公司达成劳务承包协议。杨某提供劳务,具体由王某某带领17名工人在工地务工。后因无力支付工人工资,2024年4月杨某与王某签订欠款缓期支付协议,后被告仍未按约履行协议。为此,王某将杨某诉至法院,并将某安装公司、某房地产公司列为诉讼第三人。


  承办法官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角度出发,向某房地产公司和原被告充分释法说理,结合各当事人的现实困难和诉求,促成原被告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被告分两期还清全部欠款。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临夏市法院在涉企案件办理中,秉承“调解优先”的司法理念,以法治之力疏堵点、解难题,多措并举化解涉企纠纷,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让企业感受到司法的力度与温度,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司法动能。